1935 年毛泽东发布《三五宣言》,向全世界人民宣布:《内蒙全域是内蒙古民族之领土,……内蒙古人民有权建立自己的政府,有权与其他的民族结成联邦的关系,也有权完全分立起来。……蒙古民族素以饶勇善战见称于世,……谁敢谓成吉思汗之子孙为可欺也。》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和共产党谁胜谁负不明确的情况下,为了控制和利用具有战略意义的通往苏蒙陆路交通要道,共产党向内蒙古派来了乌兰夫等一批民族干部,在原有的内蒙古自治运动基础上,建立起了具有五个师的军队、有自治区旗、有议会、有施政纲领的高度自治的、全国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区。解放后,共产党一掌权,采取限制和缩小少数民族自治权力的措施,改编军队、取消区旗、议会,逐步多次修改宪法、民族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削弱民族区域自治,对少数民族采取了同化、占领其土地,掠夺其资源的方针、政策。共产党执政五十多年,尤其20 世纪60 年代以来,对全国少数民族采取的方针、政策,最起码犯了如下重大失误:
一、扩大开垦,破坏自然环境。清朝实施“借地养民”措施以来开始了内蒙古的开垦。最初开荒时还收点开垦费,补贴国库和地方收入。后来军阀强行掠夺,设省、县制,从内蒙古南部肥沃有水的土地上蚕食起来,失去了控制。解放以后,更是后来的四十多年间内蒙古地区的开荒开垦空前扩大,对内蒙古的土地植被、生态链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在政府有关统计中“全区国营农牧场1958 年有10 万公顷耕地面积,1959年开荒3.67 万公顷,1960 年开荒32 万公顷,使耕地面积达到了42.4 万公顷,但平均亩产却由1958 年的77 公斤降到1959 年66.5 公斤、1960 年降到18.1 公斤。”有关统计中的“内蒙古耕地面积五十年代的500 万公顷,到了1997 年750 多万公顷”这个数字是相当保守的数字。“文革”开始后,“国家的土地国家用”、“蒙古人吃着亏心粮”等叫嚣下,强调开垦开荒,在少数民族聚居区部署大量建设兵团,迁入大量盲流人员,谁开垦开荒给谁补贴每亩20 --30 元的鼓励费,从而不顾土地利用率、不计算成本核算,纯粹为了捞点鼓励经费而乱开垦乱开荒,甚至无水源地也连年开荒几次而不种就扔掉。1969 年建设兵团开垦开荒锡盟肥沃有水的乌拉盖河流域,至今设有旗县级“乌拉盖开发区”,居住进了部分汉民;额济纳河上游(黑河)上农民和驻地军队层层设坝,截流耕地,使全旗80% 以上居民和牲畜赖以生存的木仁河、额木讷河断流,原来300 多平方公里的嘎顺淖尔(居延海)、60 多平方公里的苏泊淖尔逐年干枯,加剧了额济纳旗的草场沙化,加速了生态破坏,恶化了全旗人民生存居住条件;进入八、九十年代,自治区的王群书记下令开垦呼伦贝尔天然草场;现在又以治腾格尔沙漠为名,调迁几十万汉民,搬入巴盟、阿盟交界处。紧随着开荒开垦,大量汉民拥入内蒙古地区,蒙古族牧民失去肥沃草场、湖泊河流,挤进山北、戈壁一带。被汉民强占土地的蒙古人也陆续迁入牧区,从而,牧区人畜剧增,地盘缩小,失去了游牧条件,加速草场沙化,断了蒙古牧民的生活后路。进入21 世纪后中央领导人从北京刮进风沙中得到启示,采取了一些人工植树、防范堵截措施,但未采取植被脆弱地区减少居住人口、保护河流水源、牧区减少居住牧户、恢复游牧方式等根本性措施。掠夺性的破坏自然环境,其结果如何,必然会得到报应。
二、向少数民族地区迁入大量移民。这是当权者从自己的狭隘眼光,对少数民族不相信而长期采取的怀疑、监督、影响、同化、强占自然资源为目的的反动政策。开采世界著名的白彦敖包矿区时,从南方调入大量汉族工人。为了照顾他们的生活、家庭、居住问题,又专门建立几个棉纺厂,从南方召数十万女工,把塞外小镇建设成为200 余万人口的大城市,而其中至到现在蒙古族只占4% 左右;向大兴安岭调入百余万汉民,进行了毁灭性伐木开采;以“保卫边疆”为名,大量部署军队、建设兵团;以开矿建厂为名从内地调入几十万、上百万人口定居少数民族地区;以支援边疆为名派遣大批人员到少数民族地区行政、技术单位担任有职有权的要职,……从而6 0 年代以后内蒙古人口猛增一千万,人口翻了一番。其中生活所迫,逃荒流入的大量盲流人员其素质差,偷盗、抢劫、欺诈,什么事都干的出来,是草原牧民最为反感的人群。其他省市对这类盲流人员能赶走,但少数民族地区赶不动,而年年增加。其原因是中央有指示,对少数民族地区流入的人员要“适当安排,不能赶走”,谁赶走就给谁扣上“民族分裂主义”、“排斥汉人”等政治帽子。八十年代初,全国盲流人员泛滥,党中央曾有指示,遣返盲流人员。黑龙江省强行驱赶20 多万盲流人员,1980 年10 号大“内参”上记者报道叫好。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出路费、出车遣送十几个民愤大,有罪行的盲流人员,却遭到“驱赶汉人”的谴责,自治区书记周惠受到中央个别人的批评后,连自己都气愤地称之谓“盲流是牧区三大灾难之一”的话也否认回去,将责任诿推到锡盟党委书记赵真北,撤其职,以示“认错”。相反,被黑龙江省赶出来的20 多万盲流人员,大部分转入我区呼盟、兴安岭地区安营扎寨,毁林开荒定居下来了。名为“自治区”,连其他省市的权力都没有,这样的悲剧常出现。中央为了向各少数民族地区塞进更多汉人,从方针、政策上到边疆工作的人员给予各种照顾,采取什么“边疆工作补助工资”、“保留原籍、轮换工作轮换休息”、“提前享受退休待遇”、“提高工资档次”等等多种照顾性措施。因此,五十年代开始到八十年代,内蒙古从外地迁入户口的官方统计人口达350 多万,比现有内蒙古蒙古族总人口还多,包括盲流人员、自然增长人口合起来全区84% 以上为汉族,蒙古民族在内蒙古地区也成了少数民族,从而在语言文字、生活、风俗习惯、政治权利、选举等多方面受到了排斥和践踏。
三、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采取了同化政策。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多年来,采取对少数民族地域进行蚕食、无偿开采矿藏资源、大量迁入大批移民等政策外,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也采取同化措施,还称之谓“社会进化”,大力宣扬。宪法、地方法规中虽然有“少数民族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的条文,但具体落实中遇到多种障碍,遭到行政的、环境的限制。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周年大会上乌兰夫不会说蒙古语,但用俄文拼写出讲话稿,虽然不太准确,毕竟用蒙古语发了言。这件事至今在人们心中记忆犹新。这体现了一个象征、权利、本质。六十年代以前从南方来内蒙古工作的汉族干部,还自觉要求自己学习少数民族语言,而六十年代后强调,汉语是国语、为了巩固祖国统一、国家的象征,必须普及汉语汉文。对少数民族地区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教学汉文。因而,不强调使用民族语言,过分强调使用汉文汉语的土政策到处泛滥,这些土政策比正规法律法规还执行的严格,称之谓“党的规定”、“政治要求”等吓人的名称,随意践踏宪法与法律而无人敢问津。最近一位记者在锡盟采访中听到,盟、旗上级汉族领导下来基层,强调必须用汉语汇报工作。蒙古族干部用不太准确的汉语汇报后,汉族领导却很不满意,说:“这样的干部素质太差,怎能适应现代化要求?” 记者听后说:“这是不符合民族政策的典型例子。他们在蒙古族地区工作为什么不学少数民族语言呢?告他们的状?”时,当地干部却不以为然,“这类事经常遇到。坐车来的都是当官的,我们听惯了‘吃的不好啦,汇报的不全啦’等指责,现在已经麻木啦。哪有工夫去告这类事?”这真是被占领者的无奈。现在考核、选拔干部,都用汉文汉语进行,不懂汉语则以“没能力”、“不接受进步的狭隘民族主义者”等片面看法排挤掉。民族区域的邮电、司法、文件、技术教育均用汉语进行,因而,民族语言文字被排斥在淘汰的处境,接受民族教育者失去就业机会,给汉族扩大了就业岗位。“文革”中民族区域自治被否定,公开鼓吹同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下发红头文件强调“名词必须借用汉文”,从而在牧区苏木、嘎查的名字改为“反修”、“红旗”、“团结”等汉名,“中国共产党五川县委员会”、“红旗公社团结队”等公章、牌匾中不出现一个蒙古语。“文革”后恢复了部分旧名词,但力图清除“文革”给全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保留和继续坚持了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错误、反动做法。如:内蒙古自治区的第一把手、军区领导必须汉人担任;原先强调汉族干部学少数民族语言,现在相反,强调少数民族都学汉语汉文;以转入市场经济为由,减少和停止了民族教育、民族出版、民族电视电台的经费投入。因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刊、电台电视只转发、转播中央的现成内容、广告、汉语电影、电视的译制品而已,看不到民族特色的内容。连民族歌舞、隆重场合献哈达、敬酒等高贵的民族风俗也成了有钱就可以进行的庸俗儿戏。多数蒙古族儿童因蒙古文字用不上而辍学回家放牧,导致新文盲增多,蒙古民族的受教育率普遍走向下降程度。
四、无偿掠夺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中国少数民族占全国人口5 % 左右,而居住面积却占全国60% 多土地。五十多年来,国家无偿、掠夺性开采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内蒙古的包头铁矿、稀土矿、准格尔煤矿、霍林河煤矿、大兴安岭森林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性开采,利润归国家,亏损和污染留给了当地。大兴安岭进行了几十年毁灭性伐木开采,地方建设却始终没搞。至到九十年代还用日本修的铁路;全国有名的疗养地--阿尔山镇,日本修建的两座二、三层楼成了高干宾馆。内蒙古“文革”前严格控制开荒下,粮食自给有余,每年上交国家10 --20 亿斤粮食。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年代,内蒙古是周恩来总理亲自定的中央首长和高级知识分子修养和补充营养的地区。“文革”期间有组织地、疯狂似地扩大开荒开垦,粮食总产却年年下降,连自给都不够了。进入九十年代,进行了农业改革才恢复了粮食自给。内蒙古粮食、煤、森林、铁矿、石油、天然气等均占全国前茅,却生产总值、人民平均生活标准始终占全国末尾。其中奥秘,不同的人有不同看法。政府有关统计材料中,1950 --1986 年的36 年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向内蒙古投资120 亿,财政补贴240 亿,加起来360 亿;然而,国家从内蒙古调出的钢、铝、木材、黄金、煤、电累积达460 亿,进出顺差100 亿。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国家采取发展沿海地区的经济倾斜政策,内蒙古廉价出售原料、自然矿产,高价购买内地的加工产品,省级差价一年逆差25 亿,内蒙古两头吃亏。因为,受国家物价规定和海关、税务杠杆限制,没有别的选择余地。对此,不少经济专家提出:“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内地和边疆地区的亏损来养育出来的;内地和边疆地区的资源被掠夺,成了商品销售地”的看法。内蒙古的工业亏损是直接政府干涉造成的。如:内蒙古发电成本为0.35 元/ 度,而1994 年实行电价为0.22 元/度,仅此一项每年损失4个亿;内蒙古出石油,要求自己加工原油。国家批准由华北油田管理局开采,内蒙古加工原油。1992 年国家对内蒙古的原油定每吨价格高出全国最高价160元,利益都转到华北油田,内蒙古因“高进低出”,每年亏损1 --2 亿元;内蒙古东部区五大煤矿由东三省开发,采煤发电空中拿走。税收只缴一小部分,却留下几十万职工、家属,粮、油、菜补贴、社会服务设施全由内蒙古承担;伊盟准格尔煤矿开发体制是,地方办矿挖煤,华能集团公司收购运销。这样分工,华能控制路运,压价收购,每吨煤30 元,上了车就增值到80 元,到了内地、沿海就几百元。另外,华能集团、军矿以及众多“官倒”,控制内蒙古铁路运输线,把原由的包头、乌达、海渤湾三个煤矿7 万人,每年运出800 万吨煤才能维持生活状况,现在只能运出500 万吨,工人失业,每年减产40 亿元。现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喜忧参半。发展经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生活,增加就业机会是迫切的希望;但现在的当权者对少数民族持的态度认识、所采取的政策、政治体制来分析,大开发变成大掠夺、大入侵、大破坏的可能性更大。
五、利用党政权加剧了民族间矛盾。历来,民族间矛盾和冲突以个体出现时,发展过程中间找到各自的平衡。只有出现集团权力,有组织的进行的民族矛盾才激烈、长期的存在。二十世纪最后三十多年中国民族间的矛盾逐年尖锐的主要原因是,党政集团利用权力损害少数民族的利益,扶持大汉族主义引起的。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毛泽东的“民族斗争说到底就是阶级斗争”的指示下,把民族间的矛盾冲突都当成“反党”、“叛国”行为,从只有二百多万蒙古族的内蒙古挖出了 34.6 万多“反党叛国的新内人党”,12 万多人致残,16222 人含冤死去。挖“内人党”运动中,把边疆居民内迁,迁入了大量汉民;向牧区派遣“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贫下中牧已经靠不住了),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蒙古人忍无可忍,向上告状,求清白,却派大批军队实行军管;内蒙古的东三盟、西三旗划归外省等都是当时的中央和区两级党的掌权者的决定。“拨乱反正” 后也没把民族关系引向正道,占了的继续占,错了的继续错,系统的、计划的取消民族自治权,企图取消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区的第一把手--党委书记必须由汉人担任;重要部门和岗位由中央或外省派人任职;把乌海、昭乌达、哲里木、伊克昭等盟旗改为市;市、街道、新机构逐步都以汉名命名等做法继续执行着。1990 年伊盟准格尔煤田开发,居民搬迁,征用土地,施工队伍,建筑材料,全部落实到位。可是动工之后,施工队伍、建筑材料全由内地各省引进,当地准备的建筑材料被弃。不仅如此,外地来的施工队伍喧宾夺主,破坏当地农民集资修建的公路,毁坏庄稼,吊车挂断电线、广播线路,居民遭殃,几经交涉谁也不理。村民怒不可遏,发生了汉族农民郭和、李二曼等四人炸路刨坑事件。这种利益冲突那都会出现,发生什么事,解决什么事就行。可是《内蒙古日报》根据上级指示连发两篇社论,惊呼“再我们民族地区国家开发资源要支持,不能反对”,对全区蒙古人进行了一次“正面教育”。多亏事件是汉人干的,如果蒙古人干的话不知进行什么样的 “教育”?凡是自治区内发生的事,都看作民族分裂问题,这是现在领导们的习惯。内蒙古党委秘书长韩茂华1994 年 3 月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大会上发表了“当前主要影响内蒙古稳定的是民族分裂问题,民族分裂加剧啦”、“内蒙古自古以来是汉族居住地”等引起民族纠纷的讲话。为了证明解放以来内蒙古没停止过民族分裂活动,收集罗列了几十年以来的民族纠纷、学潮、个人讲话,说什么“蒙专学生向人大提了二十条意见”(意见算敌情吗?)等,说明民族分裂的新动态和严重性。这样的讲话必然会引起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怀疑和恐慌,遭到大家的反对。但民族干部的反对和告状毫无作用,韩茂华没过几年照样提升到别省当官了。现在的当政者不仅不愿意让少数民族真正自治,而且连自治区的名称都不想保留,千方百计进行取消动作。内蒙古为例,1981 年将昭乌达盟改为赤峰市,面积世界最大、城市条件最差的一个市出现在内蒙古,这是开刀。紧接着乌达、海渤湾合并为乌海市、哲里木盟改为通辽市、伊克昭盟改为鄂尔多斯市,加速了全内蒙古改为城市体制的步伐。现在内蒙古人口的84% 是汉族,给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带来了很大困难。划分民族居住界限又很困难。将来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一是一区实行两制,或者是“以土地换民族”。后一个办法,德王时期就被提出,曾计划以京绥铁路为界,路南居住汉民,路北居住蒙古人。但因时局不稳,搬迁困难等原因未能实现。九十年代,研究生哈达,重新提出这一设想,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理论论文一起公布前,以“民族分裂罪”被捕,至今被关在牢中受折磨。民族自治如果不与区域自治相结合,不可能真正实行民族自治。所以这一问题迟早要在解决内蒙古问题中会提出来的。
六、扭曲地宣扬理论和历史。共产党自称是马列主义武装的党,一直对理论研究很重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设专门机构,按自己的需求,不同时期提出不同观点,还鼓吹什么“这是对马列主义理论增添了新贡献,进一步发展了马列主义”等。解放初期的十几年,这样的理论和“人不剥削人,国家与民族不分,各尽所能,按需所取,……”等等乌托邦似的共产主义式的宣传,一度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情绪和积极性。但现实粉碎了这一切。1958 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总路线”三面红旗,在理论和实践面前破产后,共产党上层内部矛盾日益激化,给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这个灾难性矛盾和运动,这样长时间持续的原因是,民主制度不健全,用邪教理论蒙蔽广大人民群众,控制人们精神直接有关系。我们如果回忆六十年代以来提出的各种新提法,就会发现各种各样相互矛盾的、相互否定的歪门邪道的提法。这些理论提法不是以民主形式提出、以实践为检验是非,而是,以某个“权威人士”名义提出,行政命令执行一段时间后,出现政治矛盾或危机才被弃掉。如:“三忠于”、“四无限”、“斗私批修”、“批林批孔”、“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制”、“国权重于人权”等不符合时代、逻辑矛盾的理论,只要少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其毛病,但不给指出、辩论、驳斥的机会,强行执行。这样的骗局,善良的人们只能上一两次当,再多了失去信义。八十年代出现的信仰危机、信任危机到现在的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前所未有的下降就是它的结果。但共产党至到现在还坚持这个做法,当成传统,按需提出理论和口号,干部培训或党政渠道强行执行。可是比起六十年代,远远没有群众基础,难以落实到基层了。共产党理论原则上说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但实际上常是辨证有余,唯物不足。建党80 年经历是实实在在的历史。但对这一历史还经常以领导人的意图朝令夕改,对些真人真事也一时期有一种说法。不提“十次路线斗争”的总结和否定过程,单说“文革”后“拨乱反正”时,对“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没给予平反。人们对他们的“反党事迹”持怀疑提出疑问时,得到的答复只能是:“与高、饶争夺权力的人们现在真在台上掌权,如果给他们平反,等于自己头上扣制造冤案的帽子,所以绝对不可能”的结论。现实中只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现象,而显示不出一点唯物观点。看来中国共产党把最初的以苏俄的卢布喂养长大的经历也认为是耻辱,从不重提,鼓吹对立苏联,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和“第三世界”中起带头作用的“荣耀”。对革命的历史是如此,连史书记载的五千年历史也是按他们的所需任意变更。中国是多民族著称的国家。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少数民族有他们自己的生活习惯、聚居区域、兴衰历史。不少远古民族被汉族侵占,被汉文化同化,组成和扩大了汉民族,这既是事实,也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实事求是的承认和让人们认识这个历史,对民族关系只有推动作用,不会有负作用的。但当权者大力宣扬大汉族主义,尽量否定少数民族在历史上的地位,宣扬少数民族的愚昧,埋没其贡献,到了不能让人接受的地步。党政报刊媒体中经常报道:“什么什么地方出现了唐代的陶瓷,什么什么地方挖出汉代墓,……这证明这些地方是汉族居住的地方”等。在他们的眼中只有汉民族才是悠久历史的、世界文明民族;别的民族是食肉寝皮的野蛮民族,现在在汉族的“恩赐”、“照顾”下才接受文明、生存至今。不仅这样认识的,也是这样公开宣扬的。封建社会,汗、王以联姻缔结联盟是常有的事。现在的当权者却编制出昭君、文成公主等剧、电视剧,内容、对话上增添一些违背历史而政治上需要的现代语言、行为,重复宣扬,实在是“四不象”,引起人们的反感。宣传上称内蒙古自古以来中国属辖,但把蒙古族建立的元朝说成是“外夷统治”,不仅现代史书中这样写,而且,正史、教科书中至到现在也不提与明朝共存的2 8 0 多年历史的北元史。更是否定和反面宣传反抗汉族压迫,抗击军阀的少数民族英雄人物。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先驱者、为蒙古民族的自由、自主奋斗终生的政治家德穆楚克栋鲁布,至今被反面人物来宣传;对自治运动做出不灭贡献的博彦满都、哈丰阿,也常宣传负面角色。从而,共产党和现政者的形象与封建、军阀的形象重合在一块。
七、垄断舆论宣传,践踏民意。共产党历来把舆论宣传当作“党的喉舌”,十分重视,与军权、党管干部权一样不能放松的传统。这样长期的控制,无疑对愚弄人民、维护统治地位、践踏民意起到了不可缺少的遮羞布和伎俩。不用提“文革”中垄断舆论宣传情况和欺骗人民群众的实际例子。改革开放以后一度试图放松舆论宣传的控制,结果威胁到共产党的地位和威信,马上关闭部分刊物,恢复加强了管理权。现在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都接受新闻出版署的统一监督,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都一个口径来灌输的。垄断的舆论宣传,不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不接受不同声音,只是传达官方语言,而且还授予了无限的权力。谁如果不贯彻报刊、电视上的精神,轻则受批评警告;重则撤职法办。他们的报道是为掌权者的要求和目的服务的,所以不管是非。从中央到地方电视重复宣传“形势大好,人民生活提高了几倍。……”,却不报道上千万失业者静坐、示威情况;抓捕杀人、偷盗,可以报道,政治问题而几百人涉嫌、几十个人被捕,不能报道;专门选择报道吹捧共产党和当权者的肉麻发言,不能报道五十多名专家、知名人士联名签字的意见、建议;报道中央领导重视宗教信仰,握手接见不到十岁的转世活佛,却不报道这个活佛逃亡国外的经过、原因(嘎玛活佛逃亡国外,只从答记者问答中简单得知,阿嘉活佛跑往国外,过几年撤职报道中才传出)。内蒙古的戈壁草原只适合于游牧方式。但几十年来牧民失去草场,汉民拥入牧区,人口、住户密集而失去了游牧条件,只好定居,甚至到了将有限的草场围栏的程度,却不报道土地沙化,草场破坏的危机,报道“牧民结束了落后生活方式,进入定居”来颂扬共产党给少数民族带来的幸福和政绩。《内蒙古日报》第一版报道,“呼市第三毛纺厂十几年无亏损,生产形势好,……给世界妇女大会捐赠了几百万元,……”,却没过几个月,三毛因亏损破产拍卖。对名人的评价更是无法相信,前后矛盾,好时捧上天,坏时入地狱。如果舆论媒体是自由的,人们对这类报道另有看法,出现出入也不在乎。而垄断的舆论宣传,以行政手段强制订报刊、行政命令贯彻执行报刊精神时比法律法规还严格要求的环境中,今天要求这样干,明天又变为另一种,这样愚弄群众。当然会引起群众不满。
八、利用党管干部的权培植和选拔代言人。历来的统治者对少数民族的统治,一是屠杀镇压,二是选代言人,建立傀儡政权。共产党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初十几年,自治区干部大部分是蒙古族。派来的汉族干部也是多年在内蒙古工作,了解民族政策、民族习俗,虽然不会说蒙古话,但想学和努力学蒙古语言文字的风气。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同时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内蒙古军区(当时的内蒙古军区是全国十二大军区之一)司令员兼第一政委、内蒙古大学校长、国务院副总理、华北局第二书记等职,所以,谁也说不出那时的内蒙古政府是傀儡政府。但“文革”之后,“党管干部”为由,把民族干部从数量到质量彻底改变,真正实行起傀儡政府。内蒙古领导班子第一把手--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必须由汉人担任;重要要害职位由汉人负责;蒙古族干部只占20 % 左右,却大力宣扬“蒙古族人口不到16% ,干部却占20 % 之多,这是党的照顾、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体现”等。现在的民族干部质量、职权远不如以前。以前要求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干部必须学会少数民族语言,而现在反过来,要求少数民族干部必须学会汉语汉文,和汉族干部一样用汉文汉语接受相同政治内容的、模式式的选拔考试,根本不考虑和要求懂不懂本民族语言。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民族政策出现了根本性变化。经过这样考核和这种环境中培养出来的民族干部,当然首先考虑自身的生存条件,强调什么“为了就业竞争,少数民族子女尽早学会汉文汉语,民族语言文字初中以上就用不上”等建议,充当大汉族主义同化少数民族的马前卒。这些民族干部为什么不想创造“少数民族地区不懂少数民族语言就就业难”的条件呢?选拔民族干部,除政治、语言文字这些普遍条件外,“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民族感情)”、“听话、会团结(无主见)……” 等等个别条件,已不是什么秘密了。“文革”后,选拔内蒙古领导干部,用什么形式、用了什么人,廷懋、吉日嘎拉等有能力的干部怎样被排挤、受批评,怎样安置于闲职,大家有目共睹,没必要评论,人民的心中自有它的评价。共产党的“党管干部”这一原则,不仅对民族干部,而且对全国的干部人才选拔上也起了阻碍、限制人才辈出,创造了政客繁殖的条件。选拔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四个条件更是无理论逻辑、无操作标准的、内部矛盾激化的情况下排斥异己、任人唯亲的好借口。最初这个提法是,邓小平重返政治舞台时期。邓小平使用政治手腕,以“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由,恢复大量老干部职务,换掉华国锋等异己,巩固自己地位后又设“顾问委员会”,把老干部安排在“顾
问委员会”闲职上,提出了提拔年轻干部的“四条标准”。这个标准从最初提到,至今还要求,只能证明干部队伍思想不稳定,不象以前那样愚忠、教条地执行指示和当权者的地位威信还没有达到预想那样巩固和提高。
九、用军队和武力实行暴力镇压。中国各级实行“党、政、人大、政协、军(区或武装部)”五大班子。其中虽然说“党领导一切”,但军队接受军系统条条领导,党、军在社会上扮演邪教和黑社会角色。因中国的历史特点,中国的历代统治者都把军权看作第一位,军阀混战,胜者为王败者寇。毛泽东同样崇拜军权,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著名公式,无视生灵涂炭,动则向国内外使用武力。“我们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军,不怕国内外任何反革命势力”,这是报刊和当权者的口头禅。1981 年,内蒙古学生代表到中央告状时,国务院信访办主任说:“……老实告诉你们,别说一个内蒙古,就是新疆、西藏一块闹我们也不怕,我们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军”。这不是张成粱一个人的看法,而是当权者普遍的看法。在这种认识和看法下,肆无忌惮的进行恐吓和暴力镇压。1958 年西藏血腥镇压、1966 年内蒙古军管、1989 年天安门血腥镇压都是这种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但当权者不曾想到,人民解放军也是个体组成的整体,不可能不接受社会进步、环境变化的影响。人民解放军虽然不断进行整顿和精简,随着全党作风败坏,坏风气盛行,军队内部也开后门、军官子弟提升快、进机关和有油水岗位任职、利用特权经商发财等陋习蔓延,真正人才不被重用,滥竽充数者增多,减弱了战斗力,松弛了纪律。同时,随着接受新文化的青年不断补充到部队,素质起变化,不想当权者所想象的那样,不分是非,盲目服从命令,指那向那开火的愚忠团体了。中国武装力量的人口总数至今占世界首位,而且保卫边疆为名,在少数民族地区大量部署军队和所属机构、企业,与地方争夺资源、土地。内蒙古为例:为了设核试验场地,额济纳旗牧民大搬迁,几百平方公里土地变为军事禁区(这事原计划拍电视剧,当正面教材,折腾一段时间停了);锡林郭勒盟南部肥沃的草场被划归为军马场;1969 年内蒙古成立建设兵团,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地知识青年组成的6 个师,驻进了锡盟、巴盟等地(当时东三盟已划归外省),开垦建农场,开矿设厂,几年后得不偿失,养不起,1975 年撤消编制移交地方时,连家属子女百万至多,在内蒙古安家落户了。除此之外,坦克训练场、武器实验场、飞机投弹场、军农场、军牧场、军矿……等五花八门,不能过问的特权工厂、企业与地方经济争夺利益。
十、践踏人权、镇压不同政见者。存在民族,就会有民族感情;存在民族歧视、压迫,就会有民族反抗、斗争,这是普遍道理。五十多年来,民族矛盾没停止,民族斗争也没中断。最初十几年的矛盾不尖锐,斗争的形式表现在工作方式、不同的认识、看法上。即使是那样“狭隘民族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不断“出现”后被打倒。据记载:1957 年,内蒙古有3731 名干部和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极大的挫伤了民族干部的积极性,……在1959 --1964 年,给全区右派平了反。“文革”前,不少民族干部,因民族问题受批评,有的在报刊和党内点名被打倒,但因证据不足,先后都平反了。“文革”后大汉族主义猖獗,自治区名存实亡,民族政策被践踏,蒙古民族受到前所未有的歧视、同化,但“内人党”的血迹未干,内蒙古的干部、知识分子清醒认识到自己民族弱小地位,力争法律范围内争取保护自己利益。但这些合法斗争每次遭到粗暴镇压,政治形势越来越黑暗,内蒙古的蒙古人到了惊魂失魄的地步。1981 年蒙古学生运动持续五十天后,在中央和内蒙古两级大压下被压下去,学潮领袖事后被跟踪的跟踪,失业的失业,被抓的被抓,至到现在有的在国外流浪。1990 年伊盟的呼群特古斯、忙来等知识分子想公开合法建立《伊盟民族文化学会》,向本地行政机关递申请,进行准备时,以“反革命煽动罪”、“组织非法组织罪”判三年徒刑;锡盟财经学校的学生孟克巴图因办《蒙古自由论坛》杂志,被判刑,开除学校。1991 年巴盟的阿拉腾宝力格、宝音陶格桃因组建《民族现代化协会》被判刑;1995 年,哈达、特格喜等组建《南蒙古民族联盟》,被判15 和9 年,至今在牢中受折磨;哈达妻子新娜大学毕业无工作,开个体书店维持生计,公安局以“辩护哈达搞平反活动、接受了国外记者采访、散布了不同政见”为由,监视其书店,利用职权干涉业务、没收手机(几年了,至今未还)、监听寓所电话、解散其读书俱乐部、重大活动和国际会议时派人跟踪到家、甚至对读中学的儿子借以打架为由开除出学,用尽了各种恫吓、歧视。在国家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但实际上以跟踪、限制、恫吓、阻拦等手段剥夺公民权利。更为可耻的是,向机关、学校、企业、人民团体派遣“内情”人员,长期监视人民群众的言行,向有关部门捕风捉影地汇报。这些“内情”来源,一部分是本单位职工、学生中选几个人,灌输:“要忠于党,应有阶级斗争警惕性,……”等说教,布置工作,让定期汇报。这部分人或领些补贴,或义务执行任务。另一部分是对有些重点单位直接派人长期工作。这些做法以前是很秘密进行。后来时间一长,尤其“文革”中大部分人被挨整,想以前的这些经历来“表功”,结果无人承认,成了“罪上加罪”,才广为了解。这些人中不少是蒙古人,以自己多年经历,理解到这根本不是惕防“阶级敌人”的措施,而是挑拨人民内部的把戏。公安、安全部门派遣的人员也因长期工作,退休时所在单位经济效益不好,发不出退休费,告状返回公安、安全部门办理手续的也有。所以人民群众对这些习以为常了。实际上这些做法是侵犯人权的卑鄙做法。1997 年,世界蒙古学研究会在呼市召开。会议期间学者忒莫勒,多接受了几次外国人的采访和提问,被怀疑中途撤消了参加会议资格。相反,蒙古语都不懂的公安人员挂着会议胸牌,到处转悠,跟踪别人,知道的人只是斜眼瞥一眼,小心言语而已。现在的“国家安全”、“阶级斗争警惕性”等宣传包含了践踏人权、压制民意的借口。
现在人民群众中广为传说“不改革中国灭亡,改革共产党灭亡”的话,这有它的哲理。共产党的威信前所未有的下降,所采取的政策、作法失去民心。遭到众人反对。共产党能够这么长期一党统治,主要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慢、长期封闭的政治环境、解放初期形成的党政军权力的惯性。现在多党制已成大势所趋,只等时间、方式而已。经济发展速度、国际往来扩大、人民强烈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这些都是“党禁”开放的催化剂。共产党放慢政治体制改革,人民群众不同意,停止或倒退,会导致罗马尼亚式的暴力变革的进退两难的地步。我们不希望暴力和内乱,但我们少数民族准确判断时局,迎接改革,掌握时机,为争取自己的利益,为改善自己的环境作好准备。少数民族在共产党的五十多年的执政期间,越来越走向被同化、被歧视、被殖民的路,生活后路变窄,土地、资源被剥夺,到了“官逼民反,不得不反”的地步。尤其近些年,狭隘汉族主义思想膨胀,把中国少数民族不当作民族看待,宣扬汉人的“恩赐”“照顾”下才生存的观点。我们历来有自己的土地、语言文字、自己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我们不需要怜悯照顾,不过乞求的生活。我们为民族权、人权而奋斗。现在正是这样的时机、这样的时代。我们郑重宣布我们蒙古人奋斗的口号和目标:
一、恢复《内蒙古人民党》!《内蒙古人民党》是对内蒙古自治运动起过重要作用的团体。虽然因历史原因中断两次,但在内蒙古人民心中留下过深刻印象。为了不忘却文化革命的伤痕、为了争取民族自由、自主、自决权,我们在新时期,以新形式、新内容重新恢复组建《内蒙古人民党》,以她为中心力量、凝聚的核心、民主的舞台。要求共产党真正实行多党制,取消党禁,为一切政治、民族问题而牵涉的冤假错案给予彻底平反。结社、集会是宪法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我们号召各地自行组织合法的群众团体,为自己民族事业奋斗!
二、要求民族自治区享受与香港、澳门同等政治、经济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如果没有真正政治、经济权,其自治是空洞的。现在虽然说自治区有政治、经济权,但与其他省市毫无区别,利用方针政策,利益归国家,亏损、污染留给地方。我们所指的政治、经济权是,政治方面有,根据自己特点制定政策、教育方针、选举、设定行政机构等权;经济方面,工商业、金融、行政收支、进出口、海关等方面的自主、自决权。民族区域自治连地方自治都不如,这是不正常的现象,不允许持续下去。
三、恢复盟旗制,捍卫民族区域特征!现在到处设市是,民国时期在内蒙古到处设省县制的继续,是最可耻、露骨的改变少数民族区域性质的做法。有些民族干部还说什么“盟改为市上边拨款多”。这是天大的谎言。设盟就不给钱,设市就给钱,这是以钱买你的民族、买你土地的步骤,是割下耳朵塞进嘴的把戏。不能贪这蝇头小利。内蒙古自
治区如果真正自主、自决,有着致富的资源矿藏。只有国家欠内蒙古的,内蒙古没有让国家养活。即便是变更汉族聚居地区行政区划,也应民族平等基础上,有条件、有商议地进行。现在的无权状态下不允许变更行政区划性质。我们的近期奋斗目标是恢复三盟的盟制。
四、重视和扩大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民族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语言文字。蒙古民族要把坚持、恢复、发展语言文字当作一项任务,造就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环境。现在蒙古文字使用不广是直接用行政手段采取有计划、有目的地同化政策造成的,蒙古文字方面,不存在什么落后、难学之事。为了改变现状,统一认识,全民重视外更重要的是,真正掌握自治区的民族自治权,造就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行政、司法、教育、邮电、技术各种环境,创造不懂民族语言就就业难、行政难的局面,甚至没有用民族语言文字公布的法律法令有权不执行。依靠行政权才能改变局面,见效果。
五、实行产业结构和工作岗位的重新合理配制!由于蒙古民族的长期历史生活习惯,重视和熟悉牧业生产,至到现在辍学青年的第一工作选择是牧业生产。但现在的牧业草场缩小,居民增多,没有游牧条件,植被一年年退化,无法更多繁殖牲畜条件下,将农牧业生产的多余劳动力迁入城镇,有着以行政权和政策指导下重新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盟旗所在城镇虽然需要商业、服务行业,牧民因认识、习惯,不主动占领,往往盲流人员经营后定居下来,造成了人口拥挤。应该认识到不减少农牧业生产人口,不恢复游牧方式,不有力保护生态环境,从而引起的灾害,不仅仅是内蒙古,而是全中国、全球性的。中国近几年逐步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提出“退耕还林”、“退耕还牧”建议,但内蒙古因怕“民族主义”帽子,其行动远不如其他省市。这一工程必须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人口搬迁才能见效。
六、加强和恢复民族教育!四十多年来民族教育逐年被挤掉,到了持续不下的程度。民族教育不仅仅是语文教育,包括民族历史、理论、生产知识等多种。现在各学校只讲中国历史,不教少数民族历史,把有些民族英雄当反面人物来宣讲。要恢复和加强民族教育,培养出具有民族知识、有政治远见、有接受先进文明兴趣和有才能的新一代,在职业竞争中争占优势,为内蒙古农牧业人口的减少,新工作岗位的调整打好基础。如果没有民族教育,就不会有民族文化、民族特点、民族凝聚力。因此这成了矛盾和争夺的焦点。
七、加强民族内部团结!外部给予多大的支援帮助,最终决定的因素还是民族内部。清朝以来统治者就对蒙古民族采取分而治之办法进行统治,因而蒙古民族内部始终很难形成一个凝聚的力量。现在如果取消党禁,蒙古族仍是被利用、被歧视的可能。现实环境中造就不出出类拔萃的民族领袖,只是民族的利益、文化教育程度、素质才是凝聚力的前提。所以,我们在成吉思汗圣灵之下,不崇拜一个领袖,把一个目标、一个事业作为团结的基础、动力的源泉、言论宣传的起点才对。事业就是民族事业;目标就是争取民族自由、自主、自决权。
八、增加对外交流,接受先进自由、文明!改革开放以来增加对外交流,接受国外先进文明已成为不可抗拒的趋势。内蒙古必须积极接受先进文明,紧跟时代前进是大趋势,而且时机和条件也已逐步成熟。内蒙古的不少青年在日本、美国留学,随着他们的不断增多和返回,必然带来新观点、新方式。另外蒙古国、台湾及世界各地的关心蒙古民族命运的蒙古人及友好人士中我们都可以得到正义的支持,接受自由、民主。因此,我们相信内蒙古不会落伍于世界。
九、增强国内各民族间团结交往,加强统一行动步伐!内蒙古存在的民族矛盾,在新疆、西藏等自治区仍然存在,而且性质、问题的起源、经过、解决的办法也都基本相同。但现在的当权者尽量模糊自治区间的关系,说什么“不同地区情况不同”等,否定少数民族与大汉族主义间的共同性质的矛盾。我们应承认,民族自治问题上我们有共同
利益关系,建立联络,统一步伐是必要的。这是现今当权者最惕防的和我们最薄弱、最需要的一面。我们不仅需要加强统一国内各少数民族间行动步伐,还需要国外流亡的少数民族团体,如:达赖喇嘛、阿嘉活佛等团体建立正当的关系,需要扩大统一联盟。
十、积极开展合法的斗争!我们清醒的认识自己的民族处于少数弱小地位,应积极开展合法的、非暴力斗争。现在的政治环境虽然差,但开展合法斗争的空间是有的。蒙古民族因旧习俗,不愿意参与政治运动和诉讼行为,利益受损也任其发展,最后形成事实后,难以挽回,空谈和发怨恨的例子很多。有些事情在宪法、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但不行事这一权利,不把民族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联系起来,民族利益遭受践踏也麻木不仁,最终的损失和灾难临到个人头上才醒悟的事常发生。进行合法斗争取得见效的例子内蒙古也很多。如:八十年代要把鄂托克旗划归乌海市,伊盟蒙古族统一反对而未得逞;要哲里木盟的三个大专院校合并组建《通辽大学》,部分师生签名反对,一直告到国务院,最后更名为《内蒙古民族大学》。这虽然是名称之差,但名称和性质上保留了民族内容,奠定了民族教育基地之基础; 2001 年6 月,内蒙古财政学院,因宿舍与教室楼大马路隔离,来回通过不便,曾出过几次人命事故,无人问津。后只举行了几天游行示威就得到了圆满解决。对予腐败而无效率的政府,这是最好的触动。内蒙古民族问题上进行合法斗争的空间很大,而且也缺乏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经验。历史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发展的。任何人、任何力量阻挡不了这个进程。只要我们正确掌握这个发展规律,才能取得自己斗争的胜利。内蒙古的蒙古族具有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不断斗争的历史。我们有迎接新暴风雨的充分准备和信心!蒙古同胞们!为了自己民族利益、为了自由、自主、自决,团结起来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