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伊旗促进民族教育的同时加强汉语教育协调发展

今年,伊旗将民族教育列入惠及民生工程,采取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与加强汉语教育的步伐。

一是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学前教育。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启蒙教育事业发展。至2012年,将旗民族幼儿园建成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全旗蒙语授课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走进自治区前列。

二是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校办学水平。按照教育平台信息化、教学改革科学化、办学行为规范化的要求,推动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校顺利实现“双高普九”工作目标;2012年,少数民族学校管理水平和素质教育发展水平进入自治区前列。

三是大力促进高中阶段少数民族教育发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引更多优秀生源,不断提升蒙古族中学高中办学水平,为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

四是全面加强“双语”、“三语”教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校学生要重点学习掌握蒙古语言文字,加强和加大兼学汉语和外语;高中阶段少数民族学校学生要在熟练运用蒙古语的基础上,加强汉语和外语学习。积极开展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行国家级“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和“自治区蒙古语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蒙古语和汉语应用能力。
内蒙古日报,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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