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西藏自治区监察厅向各地(市)纪委、监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肃纪律,加强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全力以赴维护西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通知指,近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区维稳指挥部相继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春节藏历新年及3月份期间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部署要求全力做好近期维稳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多次召开会议,对维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严格要求。
自治区纪委、区党委组织部对近期维稳工作中出现的两起失职渎职案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对维稳形势的判断和维护稳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的思想,警钟长鸣,扎实工作,狠抓各项维稳措施的落实,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决做到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紧盯目标、关注民生、严密防范、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维稳工作。
通知要求,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积极开展维稳工作。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包括违反维稳工作纪律的问题。要采取日常督察、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岗情况和值班带班情况、各项维稳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各级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寺管会干部在岗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干部认真履职,不折不扣地把维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及时通报督察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通知强调,要加大处理力度,严肃处理违反维稳工作纪律的行为。把严肃维稳工作纪律放在突出位置,用严明的纪律保障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党员干部置区党委的规定和要求于不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不坚守岗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在维护稳定方面出现问题的;对关键时刻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或者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论什么人,无论哪一级干部,一律先就地免职,再视情给予纪律处分。特别严重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对违反维稳工作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三令五申、不负责任的要抓典型并公开处理。
通知号召,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中央和区党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服从组织、听从指挥,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率先垂范、冲锋在前,积极投身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确保全区社会局势和谐稳定。
2012年2月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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