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中共北京的指示设立自治区维稳办公室,组长由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亲自担任担任,另由自治区主席、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武警、边防、内蒙古军区等单位一二把手组成组员全面协调内蒙古自治区的维稳工作。各厅局、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盟、市、旗县设维稳办公室,加强控制内蒙古社会维稳。
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民族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对对立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往、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全力维护自治区稳定大局。
在自治区范围内的各厅局设立维稳领导小组,避免因决策不当或者失误而侵害群众利益,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一)加强信息收集、传递,预防和处置可能发生的民族矛盾、群众集体访、越级访、赴京访事件。重要情报信息必须在2小时以内报告,重大事件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告自治区维稳办;
(二)按照自治区维稳办部署,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要分析研究。厅局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人员家属区都应落实包保责任制,跟踪调查、积极化解,准确及时报告动态情况;
(三)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维护稳定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学习国家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维护稳定的法律法规。
慎重出台涉及民族利益、群众利益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调查研究、依照程序或行政报批、备案审查等程序制定,从制度上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涉及民族矛盾、特定群体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规定,应当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政府法制办的意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应当征求信访和维稳工作机构的意见。各有关职能处室、各直属单位必须严格执法、从行动上遏制不稳定问题的发生:严格执法,必须及时制止、纠正,不得漠视和放纵。
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事谁负责”、“谁引发的问题谁负责”和“涉及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
掌握民族矛盾、群体性事件涉及人数、目的要求及动态信息, 统一口径;确保不发生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事件,不发生重大越级群体赴京上访事件,不闹事滋事。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在重要会议、重大节庆日、特殊敏感期,务必实现“五防止、一确保”的工作目标。发现群体性事件后,领导、维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掌握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引发原因、矛盾性质、目的、立即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控制事态的扩大。
对负有重要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应严肃处理,并公之于众;对从现场带离的人员,应进行依法处理。维稳人员必须依法打击。在分管领导或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对不法分子,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发生因涉及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上访、请愿、静坐等事件,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尚未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上访、请愿、静坐等事件,尚未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危害的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其它情形服从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发生政治性群众事件,必须立即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予以处置。
维稳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防止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严重渗透破坏活动,不发生民族矛盾、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影响全局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治安安全问题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不出现稳定局面失控状态。
重要会议、重大节庆日、特殊敏感期实现“五防止,一确保”的工作目标。即:防止发生敌对分子滋事捣乱事件,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防止发生集体进京上访和其它进京滋事事件,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社会稳定,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
维稳是自治区和党委的首要政治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正确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因政策措施不落实或执行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侵害民族利益、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和改进党对维稳工作的领导,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四)经常研究维稳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组维稳工作的议事决策、指挥协调机构:
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对一个时期维稳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全面掌握、深入研究、协调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
自治区维稳办是维稳全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协调厅局机关、直属单位、区、街道、家属区做好防范、控制、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信息综合、调查研究和协调督办工作;
党政一把手责任:(一)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维稳工作各项目标考核任务;(二)坚持每年听取一次维稳工作专题汇报,帮助解决维稳工作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三)对涉及全局稳定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指示和批示,并抓好落实;(四)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时,要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置。(五)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时,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六)严格落实奖罚责任制。按照本规定,对维稳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直到追究责任。(七)排查调处。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报告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点问题隐患,认真调处并按季度报告解决情况和稳定情况;
一旦发生进京或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越级上访的,涉事单位(维稳办)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节假日值班。针对重要会议、重大节庆日、特殊敏感期,适时安排专人值班,防止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
内蒙古维稳动态:
5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召开全系统信访维稳会议,就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切实做好当前的信访维稳工作。冬闲季节是职工群众信访上访比较多的时段,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排查和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要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进京、赴呼非正常上访。一旦发现非法串联聚会、越级上访的迹象,根据制定的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连辑副主席视察维稳工作
3日上午,自治区政府连辑副主席在教育厅侯元副厅长等陪同,对学院近期进行的维护安全稳定表示:由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对这两起案件引发的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研判准确,处置得当,使学院的维稳取得了胜利。连副主席对学院目前的工作,尤其是维稳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航天风电“维稳”内蒙古市场
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万源国际公司所属内蒙古航天万源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多举措推进风机批量生产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内蒙古社会稳定。
赤峰维稳
强调维护和谐稳定工作至关重要,特别是要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要开展好民族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巩固发展和谐稳定,提升人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建设和谐社会。把重要节点的维稳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切实杜绝“三访”问题发生。加强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管理,加强队伍夜间布控、巡逻;加大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和查禁力度,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做到矛盾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锡盟政法委对2011年度综治维稳工作进行年终考核检查
锡盟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商海忠就2011年度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维稳平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雪涛从五个方面汇报了2011年度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深化社会管控,开创平安局面,突出排查调处,强化应急处突机制,维护口岸社会稳定。
胡春华在内蒙古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上要求依法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召开全区政法暨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强调,做好政法和维稳工作,牢牢把握原则方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工作策略和方法。
胡春华说,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内蒙古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受严峻考验、分析近年来自治区一些地方维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原因可能很多,要充分认识内蒙古维护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内蒙古既存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问题,也存在快速发展中的特有矛盾;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社会稳定的高危期。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把内蒙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局面长期保持下去。
胡春华要求,要做好今年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工作。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和政法工作会议对今年维稳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切实把握、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今年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要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旗县、盟市(区直单位)、自治区三级信访总量要比去年下降20%以上,进京、赴区越级访总量大幅度减少,重复进京非访稳定退出全国前10位。要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把大幅度提高破案数量作为公安机关的首要目标,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具体事情抓起,下大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把末端处置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高效、协调有序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们只有把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做好自身工作上,才能更好地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胡春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摆正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少数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的关系,学会运用政治智慧解决问题。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会议,并与各盟市主要领导签订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责任状。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作工作报告。
胡春华强调,要切实把握好维稳工作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政法机关要严肃执法,摆正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少数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的关系,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级各地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及早谋划,抓紧部署全年维稳工作,切实做到稳定工作和经济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检查,统筹推进。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力维护政治稳定,努力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工作目标任务和部署措施深化、细化、实化,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责任书的约束力。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保障和支持基层工作。
巴特尔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加大对形势的分析研判力度,提高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预防大规模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继续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政治犯罪、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要加大督促落实力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部门,要加强一线力量,制定应急预案。
今年政法工作要紧紧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立足当前,集中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整治”、“十八大安保”三个攻坚战,及时化解“新矛盾”,集中力量清理“老问题”。要集中开展严打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活动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道路交通秩序、消防安全隐患和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十八大安保”攻坚战是今年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决防止重大事件发生,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加强政法系统,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各盟市委书记和分管政法、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自治区政法综治信访有关负责同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大型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长、旗县委书记、旗县长及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12年2月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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