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

中国民主化后少数民主的独立或民族自决就能实现了吗?

听说内人党修改战略,独立主张是因现阶段没有现实基础,进而先行致力于中国的民主化。的确很像上文中说的连汉人都不能自治,哪来的少数民族的自治,甚至是自决。

不过细想,中国民主化了少数民主的独立或民族自决就能实现了吗?还真不好回答。

按我的通俗理解,社会行为遵循公平公正的程序原则,尽量避免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以求社会秩序的稳定平衡,就是民主化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应该是在现存秩序的前提下的行事规则的规范化。

无论怎样对民主社会给予厚望,例如保护少数群体等,但是根本的的多数原则是铁打不动的,因此,按现在的少数民族区域的人口比重,例如内蒙至少被稀释成4倍的民主鸡汤是错不了。

另一方面,民族自决独立主张对应的不是社会公众,是国家暴力机器。台湾民主化了,也没见台湾原住民的权益得到多少提高,就连蒙古国还在民国版图的领土范围里。可见而这二者没有想当然的逻辑关系。结论是,实现民主化了,能实现的估计就是游行区域从纽约东京斯德哥尔摩扩展到呼市北京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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