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为止自始至终他们没有和我正面提出过为什么。我估计是哈达要12月10号出来了,我在博克上写过去迎接的想法,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是因为这个他们这样歇斯底里。还有28天啊,他们是怕我出去宣传吧?我这仅仅是猜测而已。
监视居住是针对刑事犯的,他们也没办理过任何手续,这个做法无论是法律的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是违法的。
我想,公安部门别说尊重他人的权利这样的普世意识,连人的最基本的友情都不认可了。哈达我们是同窗好友,他的爱人也是我多年的好友。哈达经历了长达15年的监狱生活,现在刑满释放,难道从朋友的角度去接都不可以?天理何在?即便是杀人犯的朋友也可以去接的吧?!
从1995年12月15号到现在接触过无说的警察,他们的共同口头禅是"我们是奉命行事",每次我问"你们应该叫人民警察吧?"现在他们是官员的警察,党的警察,党是官员掌控的,所以官员的指令是他们的天职,而人民的安危不是他们的天职。我和他们说"现在贪官这么多,一旦一个坏家伙给你们发了错误的指令,你们当天职执行了,那是对百姓的犯罪"他们谁也没回应过这句话。
我没有网络,现在写这个是希望某个时候能蹭网(搜索到没有设置安全措施的无线网)后发吧。我想他们的24小时监守可能延续到12月10号以后。11号晚上我打电话给通辽市公安局的人说"即便是我自己不去接哈达,你们也应该动员我去,因为哈达的事情举世瞩目,国际上的媒体都会关注的,哈达和他妻子新娜我们之间的友情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的,如果我出现在那个场合大家都会认为你们公安机关对我采取了措施,何况你们已经采取措施了。这样对你们有什么益处?还不如让我去,我去了能出现什么大事吗?你们不放心可以跟着不是吗?",但是他们哪里听得进去啊,监视居住还在继续。
这个日志能不能发出是未知数,想发出去是希望有良知的人们了解公安机关违法操作的事实和一个无辜的女人的遭遇,由此及彼,大家想象一下轮到你自己会怎么样?
"囚徒"高布如特·胡琴呼
2010年11月12号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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