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5日星期四

民族主义的天堂——文革时期民族政策

该文是一个蒙古族人写的,自然是充满了对“四人帮”民族政策的痛恨,但是剔除情绪性语言,我们可以看出一些文革时民族政策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当年的民族政策是现在无法想象的,特别是强迫少民移风易俗,在现在简直就是灭族(形容词)的罪,现在把少民当特等公民供奉起来的政策与当年“四人帮”民族政策简直是两个世界。然而当年没有现在藏独、东突之类,而当今这么优待换来的却是不得安宁。总结如下:
实际行动:
1、撤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
2、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取消少民的自治权。撤消很多民族自治地方,或肢解、代管。撤消自治机关,使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瘫痪。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架空民族区域自治。
3、取消少民干部政策,打击少民“干部”。内蒙古的“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案,延边州的“判国暴乱案”等,整治了大批不安分的少民“干部”及平民,撤消了培养少民干部的院校和训练班,停止培养少民干部的工作。
4、取消民族宗教政策,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几乎全部被撤消,各宗教组织的活动被停止。多数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设施被毁坏、拆除、关闭或改作它用,大批宗教经书、法器和宗教用品被焚毁,一些宗教界人士有的被整治、判刑监禁。
5、取消民族文化教育政策,否定少民文学。取消了少民教育的一系列特殊措施,停办很多少民大、中、小学校。公开禁止使用少民语言文字,取消一些少民文字的推行工作。撤消少民语文翻译出版机构、少民语文机构,停办少民文字报刊,烧毁许多少民文献资料、文物、古籍,少民语文专业人员改行。整治文艺界一些知名的少民学者、“艺术家”。
6、取消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强迫少民改俗;禁止少民过传统节日;禁止穿戴少民服饰和首饰,强迫改装;禁止跳少民舞蹈;压制少民生活方式。

指导思想:
1、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了一条“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各级民族干部执行了“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和“投降主义”。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2、民族区域自治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
3、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一些少民是“黑线”制造的假民族,讲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是制造民族矛盾,就是搞民族特殊,就是反对民族融合。
4、“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少民语言无用、落后,少民文献资料、文物、古籍是四旧。
5、少民风俗习惯是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少民歌舞是异国情调,少民生活方式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阶级斗争新动向。

值得玩味的是,文中提到的毛、周等人对这些政策的态度,周是拿出实际行动“直接进行了干预,及时加以纠正”云南省撤消四个民族自治州,而毛对这些事情的反应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需要再教育”,而并没有“纠正”这些“错误”。
作者:
选自:
一些资料(注:所谓“四人帮”的观点和政策可以被认为是秉承毛的意思)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政策形成和发展研究之七
作者:乌小花 主题类号:D5/民族问题研究
【 文献号 】1-18
【原文出处】《黑龙江民族丛刊》
【原刊地名】哈尔滨
【原刊期号】200003
【原刊页号】23~24
【分 类 号】D5
【分 类 名】民族问题研究
【复印期号】200101
【标题】“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政策形成和发展研究之七
【 作 者 】乌小花
【作者简介】乌小花(1967~),女(蒙古族),法学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政策教科部讲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政策教科部,北京 100081
【内容提要】“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工作遭到全面破坏的时期。由于极“左”路线,民族政策破坏殆尽,民族工作陷于停滞状态,其教训是深刻的。
【关 键 词】文化大革命/民族纲领政策/经验教训
【 正 文 】
〔中图分类号〕D6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0)03-0023-02
“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疯狂推行极“左”路线,阴谋篡党夺权。党和国家的一整套民族政策几乎被破坏殆尽,民族工作完全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的状态,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遭到了空前的大破坏。“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工作遭到全面破坏的时期。
一、“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民族纲领政策
1.“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践踏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把50年代后期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出现的“左”的错误推向极端,在民族工作中践踏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执行错误的民族纲领政策。(1)否定民族工作,撤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林彪、“四人帮”一伙打着反对“投降主义”、“修正主义”的幌子,全盘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就,诬蔑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了一条“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纷纷被撤销。 (2)鼓吹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以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推向极端,认定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把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混为一谈,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鼓吹少数民族问题就是阶级、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问题。把阶级斗争当作处理各种民族问题的唯一标准,阶级斗争方式也成为解决民族矛盾的唯一方式,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3)否认民族特点、否认社会主义时期民族的存在。林彪、江青一伙诬蔑一些少数民族是所谓的“黑线”制造的“假民族”,讲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是制造民族矛盾,就是搞民族特殊,就是反对民族融合。无端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民族。(4)践踏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侵犯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诬蔑民族区域自治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在他们的极“左”路线的支配下,有些民族自治地方竟然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被撤消,有的被肢解,有的被代管。1967年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被普遍夺权。林彪、“四人帮”及其一伙在各民族自治地方搞夺权,撤消自治机关,使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陷于瘫痪,根本无法行使自治权利。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失去了实际内容。“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5)破坏民族干部政策,迫害少数民族干部。林彪“四人帮”污蔑各级民族干部执行了所谓“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和“投降主义”,并以此为罪名,打击迫害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制造了大量的骇人听闻的冤案、假案、错案。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所谓“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所谓“判国暴乱案”等,致使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受到迫害,有不少人甚至被迫害致死或致残。这一时期,还撤消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院校和训练班,使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中断。(6)践踏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受到严重挫折。林彪、“四人帮”肆意践踏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几乎全部被撤消,各爱国宗教组织的活动被迫停止。多数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设施被毁坏、拆除、关闭或改作它用,大批宗教经书、法器和宗教用品被焚毁,一些宗教界人士有的被批斗、批判,有的被强迫劳动改造,有的被判刑监禁,有的被迫害致死。(7)破坏民族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文学几乎被否定。在民族文化教育方面,林彪、“四人帮”胡说“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粗暴地取消了民族教育的一系列特殊措施,很多少数民族大、中、小学校被迫停办。胡说少数民族语言“无用、落后”,公然禁止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一些少数民族文字的推行工作被取消。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机构被撤消,民族语文机构被撤消,民族文字报刊被停办,许多民族文献资料、文物、古籍被当作“四旧”烧毁,民族语文专业人员被迫改行。文艺界一些知名的少数民族学者、艺术家被迫害致死。“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文化教育的一次大倒退时期。(8)破坏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强迫少数民族改俗。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把各少数民族正当的风俗习惯视为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侵犯和干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准少数民族过传统民族节日;不准数民族穿戴民族服饰和首饰,强迫群众改装;把少数民族歌舞说成是“异国情调”,不准跳民族舞蹈,把少数民族生活方式说成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阶级斗争新动向”,予以压制。“文化大革命” 时期,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遭到了严重破坏。
2.“文化大革命”时期,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极力维护和贯彻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战线遭受了一场惨重的浩劫。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民族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各种方式的抵制和斗争,在一定范围限制了极“左”路线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贯彻了党的民族政策。1972年,当周恩来发现宁夏固原地区存在违反党的民族政策时,指示在北京召开了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在对这次座谈会纪要的批示中指出:解决固原地区的民族问题,必须坚持执行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满腔热情地帮助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注: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册[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1993.150、151.)同年,毛泽东针对当前许多地区违反民族政策的情况指出:“政策问题多年不抓了,特别是民族政策。现在地方民族主义少些,不突出了,但大汉族主义比较大,需要再教育。”(注: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册[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150、151.)1973年8月,周恩来发现云南省撤消四个民族自治州时,直接进行了干预,及时加以纠正。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时,专门召开了全国畜牧业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重申关于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1976年,叶剑英主持召开边防工作座谈会,制定了边境建设方针,安排了边境建设经费,促进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发展。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工作的经验教训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民族工作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民族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惨痛历史教训证明,何时歪曲、抛弃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何时就要在民族工作上犯错误,就要使各民族人民遭受挫折和损失。因此,必须端正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 (2)认清民族问题的实质和长期性。“文化大革命”时期极力鼓吹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给民族工作造成极大的破坏。我们要在思想上、理论上搞清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一定要认清,在社会主义社会民族问题不仅存在,还将长期存在。这是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作好民族工作的前提。 (3)重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工作的巨大失误就在于全盘否定和践踏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是我党民族理论和民族纲领付诸实践的必经环节。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民族工作,必须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4)必须处理好民族关系,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我们要坚决反对一切破坏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言论和行动,维护和加强各民族的团结,改善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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