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2日星期四

民族问题的核心问题是权力问题

一切民族问题,最终的指向都是权力问题。就像指南针一样,无论怎样拨弄,最终的指向都是不会改变的。

多民族国家都免不了这样一些层出不穷的问题:双语教育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就业难,少数民族生活贫困,移民对少数民族的影响,大民族主义,民族歧视,民族不平等,等等。民族矛盾,民族冲突,民族分离……等民族问题使每个多民族国家备受困扰。这是社会发展必然的烦恼。没有民族问题的社会是不存在的。希特勒试图通过消灭民族来彻底消除民族问题,他的失败当然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人类不能完全避免民族问题的困扰,但人类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将民族问题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人类不是天生就预知解决一切问题的方案,人类的发展过程实际上也是学习的过程。人类为了解决民族问题,已经进行了至少几千年的探索,但失败远远多于成功。看看当今世界各地的政治新闻,就知道民族问题依然还是一个人类无法回避的热点话题。

解决民族问题到底难在哪里?民族问题一定摆脱不了血腥和暴力的阴影吗?解决民族问题的最完美的方法是什么?

一切民族问题的核心问题都是权力问题。避开权力问题谈民族问题犹如隔靴搔痒、隔山打牛。

权力问题是个极其敏感的问题,尤其是民族问题涉及权力问题,更是令人欲言又止、欲罢不能。

权力是干什么的?权力是分配利益的工具。由于利益是有限的,而需要是无限的,于是,需要有人进行利益分配,减少由于利益争夺造成的混乱和危害。人不仅需要各种利益,而且还需要掌握分配利益的工具,即权力。权力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利益。人不仅需要占有一般利益,而且还需要通过占有权力而满足自己对特殊利益的需要。

有很多人认为:只要实行民族平等,就不会有民族分离,各个民族就会团结和谐相处。——这是非常幼稚、非常错误的观点。不要以为民族平等就能够让每个民族、让每个人获得完全的满足,其实,掌握民族利益分配的最大工具——即民族自主权,才是每个民族的最大需要。占有最大利益永远是人的第一选择。民族自主权是民族的最大利益,占有民族自主权是每个民族的必然追求,没有其它任何东西可以替代。任何幻想用其它东西来取代民族自主权,都是徒劳的。

民族自主权本质上还是个利益分配工具,掌握这个工具是为了用它来满足其它各种需要,并不意味着一旦掌握民族自主权后整个民族就别无所求、万念皆空了,正如拥有了磨面的机器并不意味着可以当饭吃一样。任何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与其他民族、尤其是相邻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世界上没有任何民族可以完全与世隔绝。由于利益有限性与需要无限性的必然矛盾,掌握了民族自主权的民族在与其他民族的利益交换或竞争中必然还会出现矛盾和冲突。解决所有这些问题,当然要依靠民族自主权,但民族自主权并不是万能的,是有限的,它并不能因为“自主”、因为“自己说了算”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一个民族有多大的民族占有力,才能有多大的民族自主权。民族占有力决定民族自主权。决定民族自主权有限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因素是民族占有力的有限性。有限的民族占有力,必然产生有限的民族自主权。由于各个民族的占有力不同,这也导致了民族自主权的多样性。正如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民族一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民族自主权。民族自治权、民族自决权、民族平等权,等等,都是民族自主权的具体体现形式。有的民族自主权是以民族独立建国的方式体现,有的民族自主权则是以民族区域自治的方式体现。

在有的西方民主国家,有些政治集团为了争取尽可能多于对手的选票,故意掩盖民族差异,竭力回避一切民族特殊性,似乎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是完全一样的,好像连颜色的区别都没有了,通过制造各个民族间极其“平等”的假象,麻痹人们的民族意识,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不同民族的占有力是不同的,任何否认或无视民族差异,本身就是最大的民族歧视。实现民族平等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民族平等有特定的内容。只有当人类经过漫长的融合后成为一个无民族差异的世界,那时既是民族完全平等的时候,也是民族消亡的时候。

在多民族国家,要想解决好民族问题或民族利益分配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好民族权力分配问题。民族自主权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主体民族对非主体民族的任何优惠政策及任何关怀和扶助,都不能消除非主体民族对民族自主权的渴望。但是,少数民族行使民族自主权,不能对其他任何民族的利益构成危害。民族自主权是有限的,不是可以不受节制而滥用的。任何危害其他民族利益的民族自主权,不仅无法实现本民族的利益,而且还会导致本民族利益受到损害。无论是主体民族还是非主体民族,都必须学会运用民族自主权使之成为各个民族共同繁荣的工具,而不能把民族自主权无限扩大——为谋取本民族利益而牺牲其他民族的利益。

民族自主权,是各个民族维护各自民族利益的工具,这个工具本身并不代表真理、正义和公平,享有民族自主权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心所欲。民族自主权既可以用来维护本民族的利益,也可能被其他民族用来危害本民族的利益。民族利益的矛盾,决定了民族自主权的矛盾。绝对的民族自主权,必然导致绝对的民族矛盾。民族自主权是有限的。解决利益矛盾,必须兼顾各方利益,必须适合自身的占有力,必须有妥协。妥协就是自主权有限性的体现。只有斗争没有妥协,或只有妥协没有斗争,都无法占有最大利益。只有使斗争与妥协相辅相成,才能使民族自主权实现最大价值。

哈萨克斯坦从苏联分离出来,是以“民族自决权”(民族自主权)为依据建立了独立的国家。这是斗争的结果。但如果国内各个民族继续以“民族自决权”的名义斗争下去,那么国家必然陷入四分五裂的动乱中。当国内的俄罗斯人也提出了“民族自决权”的要求后,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的回应是:“少数民族的权利在今天往往与各民族自决直至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混为一谈……在民族自决权的掩盖下,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国家的完整性都会受到怀疑,分离的分裂主义将会没有止境。”在随后宪法修订时“自决”的提法被从宪法中删除。目前,哈萨克斯坦国家稳定,民族关系温和,这就是各个民族相互妥协的结果。没有妥协,就没有统一的国家,这是对各个民族利益的最大危害。

任何民族的自主权都是有限的。国家内部所有民族共同的自主权就是国家自主权,任何民族将本民族的自主权置于国家自主权之上,必然会因为损害其他民族的利益而遭到最强烈的反对。

民族自主权与民族平等一样,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任何民族追求民族自主权,都不能脱离了自身占有力的实际。掌握民族自主权是每个民族的理想。只有当民族自主权的内涵及表现形式与自身民族占有力相适应时,民族自主权才能实现本民族在特定阶段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