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师又到牧区来了”,对于陈继群的到来,东乌旗的牧民感到十分兴奋。陈继群一行不但给牧民们带来了他们委托携带的物品,还有对他们更为有用的东西——蒙、汉对照的普法手册以及保护草原的读本和宣传品。
“如果破坏草原的各种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多年以后内蒙古草原那种‘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景象可能永远不复存在。”站在牧民宝音朝格图(音)定居的院子里,陈说,人为造成的草原破坏行为,再怎么治理也难以恢复原貌了。
作为“曾经草原”网站站长,陈继群自称其“兼职从事保护现存草原的工作”。陈还有一个身份:职业画家。“这些年来,陈老师把大部分画画的收入都投到草原保护的事业上了。”对保护草原工作颇为热心的蒙古族姑娘哈斯其木格说。
1967年,主动申请“上山下乡”的北京青年陈继群开始进入内蒙古草原插队,其生活的牧区,就是畅销书《狼图腾》故事的发生地内蒙古东乌旗的满都宝力格草原。
近10年来,陈继群始终坚持游走于“北京—内蒙古草原及牧人”之间。“我目睹美丽的草原渐渐退化,这种现象引起了我的兴趣和注意,开始做一些调查和记录,我从2000年开始,组织翻译、出版了一些国家法律的普及读本和网络电子版资料,支持了一些在牧民中普法、保护草原的工作。”
至今,陈继群等人已经出版了蒙、汉对照的普法手册14集和其他科普、法普书籍,如蒙古、汉文连环画《其其格的故事》等保护草原的读本和宣传品,得到草原牧民的欢迎。
很多牧民学习了国家法律以后,增加了保护草原和自己权益的理念,开始规范自己保护家园的诉求,依法确立自己草原主体的身份,参与到依法保护草原的行动中来。
在保护草原的行动中,陈继群目睹了不少草原上发生的侵权事件,这些事件与造成草原环境日益恶化密切相关。
“令我难忘的是2002年牧民起诉东乌旗造纸厂侵权污染草原的案件,原告是牧民,被告是私营造纸厂主,整个案件跌宕起伏,历时两年。”陈介绍说,锡林郭勒盟一个干部和河北保定的私营老板,于2000年签订了租地合同,造纸厂侵占了牧民的集体草原,排污造成污染。2002年牧民起诉,状告造纸厂厂主,东乌旗政府成了第二被告。2004年牧民原告胜诉,拿到了两被告的污染赔偿款,造纸厂主转移到另外一处草原继续造纸。
在这起民事案件中,牧民原告要求归还被占用的1万亩集体土地的诉求,由于没有“集体土地所有证”而未得到司法的支持,造纸厂占用的4000亩污水池至今无人治理,黑水继续污染着当地的环境和地下水层。
2000年前后,内蒙古自治区现存草原地区出现了不少党政机关和主要领导干部参与的占用、转租牧民集体土地的事件。
最典型的事件之一是东乌旗某些官员涉嫌违法转租满都苏木(乡)90万亩集体土地案件。案件虽然有内蒙古党委2006年开始介入,但这片草原至今还是外来人在占用,并没有归还给牧民集体。
“涉案土地已经确权,处理案件的却不是司法部门而是内蒙古党委,而且至今没有结果。”陈说。
内蒙古大部分草原如今已经成为“重要产粮基地”,保留着民族畜牧生产方式生活传统的牧民人口不过30万,他们生活和保护着的原生态草原不过约20万平方公里。
“牧民以及他们生活的原生态草原环境的权益诉求,在目前的权利博弈中很难得到反映。”陈继群说。
他认为,内蒙古草原(土地)权属问题是内蒙古草原产生生态问题的根本原因,也是解决内蒙古草原荒漠化问题的基础。
陈分析道,宪法和土地法明确规定从1999年开始全国进行土地登记和确权,发放集体和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并颁布了配套法规。内蒙古自治区2000年颁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这个《办法》和内蒙古《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8》规定在草原地区发放《草原所有证》,但由于内蒙古不是独立司法政体,由于国家《草原法》至今没有实施细则,缺乏司法保障,《草原所有证》实际上没有法律效力,也阻碍了全国统一的“土地登记、确权”在内蒙古实施,妨碍了全国统一地籍管理的实行。
事实上,内蒙古地方政府某些官员一直在谋求更大的权力和利益,不但迟迟不在草原地区进行土地登记和确权、不发放全国同步的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国家司法保障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即使是2005年仓促发放的《草原所有证》——由于没有“四至界限”和地界标高点,也是没有意义的。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内蒙古政府常务会议2006年公布的《草原管理实施细则》中居然删除了关于“所有权属”的整个章节。
在这一背景下,导致草原地区产权模糊,出现了政府主管官员说了算的状态,造成社会无法监督官员日益膨胀的权力欲望和社会利益分配不公的局面。“这已经并且必将影响草原地区人与自然界的和谐与平衡发展,必将造成干旱草原地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现存草原地区‘荒漠化防治’的重点,应该是以防为主,包括健全法制环境。”陈继群始终坚持认为,其实草原牧民是很有智慧的,他们最了解草原。他们有保护草原的想法和解决办法,只是集体土地没有确权,没有一个实施的空间和一个表达的渠道。
所以,保护草原的第一个工作方向就是组织出版和利用互联网普及我国现行法律,传播草原上人与大自然和谐发展的传统理念和状况的信息,争取社会和政府的支持。
为了支持牧民集体土地确权和依法维权,以及恢复传统的保护草原系统。在陈继群等人的努力下,我国最大的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成立了“保护草原联合项目工作委员会”。
其希望通过蒙古语文普法工作和互联网信息站的工作,让牧民了解现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了解依法保护自己的家园、保护游牧文化和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减缓或制止人为原因造成的草原被侵占被污染的局面,避免由于草场退化而带来的贫穷和生态的恶化;通过对现存草原的保护,给生态已经退化地区的治理工作,提供一个参照。
“我们希望我国立法机构、政府重视和支持内蒙古草原地区的普法工作,为了保护最后的草原,给予民间正义的力量以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