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

“民族国家”与“国家民族”

——“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何以消解
伴随着全球化的到来,民族主义浪潮再度兴起,并以那汹涌澎湃之势冲蚀着民族国家。“全球化重构了民族,带来了民族分化”。[1]民族认同的高涨,势必削弱国家认同。面对“国家认同”危机,或“民族认同”问题,我们该如何应对?这是当今学术界和国家行政部门都十分关注的课题。探讨“民族认同”问题,不能脱离“民族国家”的话题。因为,“‘民族’的建立跟当代基于特定领土而创生的主权国家(modern territorial state)是息息相关的,若我们不将领土主权国家跟‘民族’或‘民族性’放在一起讨论,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将会变得毫无意义”。[2]为了消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本文尝试基于对民族国家实质的分析,结合考察已有的理论范式的不足,并探究“一体化”的路径,即通过构建“国家民族”来实现“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的和谐。

  一、民族国家的源起与实质
  当考察民族国家时,必须首先回溯国家。虽然国家不等同于民族国家已成为当今政治学的共识,但是,不能据此质疑国家与民族国家的内在关联性。同时,国家所具有的一般特性在民族国家也必定有所体现。那么,何谓国家?国家是如何诞生的呢?黑格尔宣称,“是伦理理念的现实”,也“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3]不仅强调了伦理精神的重要性,而且把伦理精神本身看做是生发的过程。与此同时,把国家作为理性的东西是基于理性与现实性的等同的观念的反映,即“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4]显然,肯定了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合法性和至上性。这种绝对的国家主义观念,按照“伦理”、“理性”作出判断的客观唯心主义思辨路向曾遭到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5]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著作是依据马克思关于路易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的摘要写成的,[6]尽管可能夹杂着恩格斯个人的某些观点,但是也仍然体现了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国家并不是一种“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国家将最终走向消亡。关于追溯国家产生的典型理论范式主要有:自然演化论、社会契约论、暴力理论和阶级斗争学说。各种理论立场各异,观点不尽相同,但是都关注到了“国家权力”的重要性,“区别只不过在于国家权力是个人凭借暴力获得的,还是阶级通过革命获得的,或是社会集团通过社会契约形成的。”[7]当今世界,对于国家权力的追求更加体现了民族国家的基本特性。

  通过国家的形态特征来考察国家的演进历程,国家曾经历了城邦→帝国→封建主义国家→主权国家等类型。[8]或者,仅从一般历史学角度分析,其历经了基督教普世世界国家→王朝国家→民族国家(现代国家)过程。[9]由传统帝国(王朝国家)到现代民族国家的演进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并且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则是18世纪晚期的事。为了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独占环境所提供给人类的有限生存资源以及对人民的权力滥用,打破旧有的封建等级秩序和君主关系,让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分享自由、民主、平等和博爱的权利,人民(民族群体)将自身所拥有的权利的部分让渡,赋予一个特定组织机构或政治共同体(国家);国家(组织机构或政治共同体)通过权力的行使保护人民(民族群体)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这就是民族国家。这是典型的沿袭英国宪章运动和法国革命的自由民族概念的民族国家起源说,这里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由自由民联合的民族所签定的契约的国家。它继承了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并强调了民主政治的理念。可见,“民族国家首先是一种政治架构(political formation),是一种具有特定特征的政治秩序”,其本质上,“是在特定国界范围内对既定的领土进行统治的政治体系”。[10]根据安东尼·吉登斯对传统国家与民族国家的比较,可以概括出关于民族国家的一般特点,即是统一的、具有整体的文化和语言认同、垄断了暴力工具、国界清晰、存在于一个国家体系中。[11]那么,什么是民族国家呢?马克思主义认为“就是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制政府的,具有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以及同质的国民文化的、由本国的统治阶级治理并在法律上代表全体国民的主权国家。”[12]不可否认,当代民族国家的实质是国家领土的统一、国家主权的独立、国家民族的解放,同时,国家领土的统一、国家主权的独立、国家民族的解放也构成民族国家的基本要素。在一个民族国家内部,往往存在多个种族或族裔,多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然而,多民族国家既要保证国家的统一,又要维护各个民族的权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危机。

  二、多民族国家与“国家认同”危机
  对于传统国家的威胁主要来自外部的安全挑战和内部的秩序挑战,民族国家也一样。不同之处在于,民族国家所面临的危机更加复杂化和艰巨些。就外部挑战来看,除了传统安全问题外,还有非传统安全问题。就内部挑战而言,民族认同的加强,必将削弱国家认同。显然,两种挑战的后果将不仅危及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问题,而且危及到国家的统一和强大问题。随着全球化的肆虐,经济一体化、政治世界化趋势的明朗,在民主自由主义的鼓噪下,各个民族有意识的运用民族自主权和民族自决权来抗击国家,使国家的“权力”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有极端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和宗教势力的动员和运用,跨界民族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参与,那么,因民族认同的问题所引发的国家认同问题就将十分严峻,并且可能出现所谓的“巴尔干化(Balkenization)”趋势,出现像南斯拉夫那样的分裂和混乱局面。而且,随着移民浪潮的流入和高涨,对移民国家的民族结构也将产生冲击、撕裂和破坏。由于“对具有国家法律和政治结构的‘民族’(nation)独有的一致性发出了挑战”,[13]那么,长期享有主体地位的民族就将面临着新的威胁,很自然会提出“Who Are We?”这样的问题,[14]反思民族国家是否还能够确保统一、安全、稳定?这不仅意味着国家民族的族体开始碎裂,而且“国家认同”问题也将在民族国家引起高度关注。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国家认同”危机,或“国家认同”问题呢?换言之,我们为何担心“国家认同”的弱化,或期求强化“国家认同”呢?我们知道,自民族国家诞生以来,无论是一般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和贸易交往,还是特殊的国际事务处理,国家都以主体身份和主体地位积极参与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现代性的民族国家,“是一种以主权和领土为基础的组织”。[15]二战后,为了世界的安全与和平,组建的联合国意图对某些民族国家行使主权的肆意行为进行合法限制,但联合国及其机构体系的基础仍旧是“新的全球政体中的主要行为者”。[16]并且,即使在经济全球化普遍化的当今社会,一些国际规则机构(如跨国公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非政府机构(如大赦国际、绿色和平国际等)可能对推动世界经济、文化、人权等发挥着巨大作用,导致“民族国家的主权正被全球化逐步破坏”的流言盛行。[17]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主权国家依然是世界经济运行的基本主体”。[18]民族国家的主权作用既体现于国际间的对外事务的外部主权方面,又体现在对内事务的内部主权方面。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对国家的认同的强弱程度不仅反映了该国家的内聚力、向心力,而且表征了国家的综合国力状况以及应付外部突发事务的能力。在多民族国家,由于各个民族的发展不均衡,势必导致文化强势民族与文化弱势民族的差异。如果仅仅考虑到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发展,那么,“高涨的民族认同都不是一件好事”。[19]因为,文化强势民族认同的高涨势必危及到文化弱势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反之,文化弱势民族认同的高涨又势必危及到国家的统一。不言而喻,当代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危机的症候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们尤其强调国家认同的重要原因所在。为此,分析“国家认同”问题的原因是化解潜在危机的关键。

  一方面,从“民族认同”的强化来考察。构成民族国家的份子自然是民族群体。从民族国家的类型来看,有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数民族国家之分。在单一民族国家中,民族与国家是重合的,民族认同等同于国家认同,因而,没有“民族认同”问题,或“国家认同”问题,讨论“国家认同”危机毫无意义。对于多数民族国家而言,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多数民族,或主体民族掌控国家权力的国家,少数民族实际上已被边缘化,迄今为止,还没有“自觉”,并要求“自决权”;一是尽管由多数民族(主体民族)掌权,但少数民族已开始“自觉”并呼吁“自决权”的国家。前者,目前不存在国家认同的危机。因为主体民族事实上操控国家的所有权力,少数民族在威权下选择了无奈的顺从、认同。后者,则存在着不可回避的“国家认同”危机。因为,虽然少数民族也曾被边缘化,甚至今天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对抗多数民族的支配,还处于从属地位,但是,他们已经觉醒并开始行动起来,不仅增强了本民族的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且还可能运用多种有效方式为本民族争取一切权利和分配社会资源,如果抗争不能解决,便可能铤而走险走向要求自决、独立而与原国家分离的道路。显然,对自身民族认同的加强过程也是对国家认同的逐渐削弱的过程。在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盛行的今天,没有哪个民族愿意放弃可能争取到的有利于本民族发展的权利。当国家认同面临危机时,国家用威权和武力解决民族的合理或合法要求,已经被历史所抛弃,并且,国际舆论的关注和一些打着人权旗号的大国企图干预他国内政的事也会随时发生。不言而喻,随着“民族认同”的强化,可能导致“国家认同”的弱化。

  另一方面,从“国家认同”的弱化来探析。在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对同一国家的认同的前提是,认可该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等)、历史文化、国际地位等。简言之,包括政治认同、经济认同和文化认同。某一个方面的认同的削弱,都可能影响到对国家的整体的认同,从而导致认同的丧失,并试图对抗国家、分离国家。国家“威权”(认同)的缺失,一定源自“民族认同”的增强吗?我们承认“民族认同对国家认同的弱化是不可避免的”观点,[20]但否认“国家认同”的弱化是“民族认同”的强化的充分且必要的条件。“国家认同”危机也可能因国家自身建设的问题所致。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对国家认同感的形成过程,也是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民族国家建构过程包括国家的建构过程和民族的建构过程,后者“是在国家疆域之内具有不同族裔文化背景差异的人口中间创造民族性和民族认同。”[21]针对民族认同强化后的“国家认同”危机,我们应该考虑国家如何采取合适的民族文化对策,是学习“美国化”、“俄罗斯化”等同化方式?还是借鉴加拿大、[22]新加坡、[23]和哈萨克斯坦[24]等多元文化主义的理论?抑或是寻求一种新的思路——“一体化”:“国家民族”的构建?概言之,在民族文化政策的取向上如何探索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三、“国家认同”危机的对策与“国家民族”构建
  (一)已有的理论观点和范式分析
  如何化约“国家认同”危机,即何以消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如果从达到终极目的思路来思考问题,即从强化“国家认同”的归宿出发来寻求理想的方法,那么会出现如此几种解决途径:

  第一,同化。“同化”思想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所谓“官方民族主义理论”,“即认为在两个多民族的国家中,或者相互涵盖,或者前后更迭,民众对王朝的忠贞原则实际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同时,通过构建一个单一的同质的民族,有利于加强和巩固他们的国家。”[25]最典型的莫过于,“1867年以后匈牙利推行的‘匈牙利化’”和“在亚历山大三世和尼古拉斯二世统治下的沙皇俄国实行的‘俄罗斯化’”。[26]比较成功的有美国的“美国方式”、法国的“不列塔尼模式”、加拿大的“盎格鲁化”。

  既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背离所反映出来的实质问题是淡化、削弱、丧失对国家象征的观念、基本制度、文化精神、社会建设等的认同、信心和忠诚,甚至可能在要求民族自决权的强烈呼声下,意欲分离祖国而重组国家。可见,如此增强的民族认同就可判断为与国家认同异质化的认同。那么,采用“同化”的路径就是理所当然的首选方案。迄今为止,“除瑞士外,几乎所有西方国家都曾试图通过同化或排除其内部民族而将自己变成单一民族国家。”[27]譬如,有着明显移民特征的美国,由于不同种族的人、不同的族群、不同的民族频繁迁居美国定居,自然对具有优越感的“盎格鲁-萨克逊”白人新教文化(“WASP”,即“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情结的民族主义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致使自信“一直是文化核心”的地位受到威胁,并且“国民身份和国家特性的核心组成部分”也将被打破。[28]由此,忧国忧民的亨廷顿,严肃地追问,“我们是谁?”,意欲警示国人,“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29]似乎在为美国的“大熔炉”式“同化”辩护。回溯历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都曾经或仍在继续实施“大熔炉”政策来同化外来移民。随着文明的发展,文化开始呈现多样性,愈来愈丰富多彩。试问:“同化”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具有实效性?“同化”的实质是“同质化”,将事实上存在的多元文化“统一”、“整合”为一元文化。显然,这必定违背民主自由主义精神,也必定遭到质疑和批判。当将目光聚集在美国的“大熔炉”式“同化”时,我们惊异地发现:“遗憾的是,各种同化都无济于事,都无法使这个多元文化的社会完全融入成单一的文化,熔炉危机已经成为不争事实。”[30]

  第二,多元化。“多元化”是文化多元论的理论主张。文化多元论或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或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是20世纪中期欧美民族国家文化少数族群(民族)提出的对民族文化的尊重、承认以及要求平等对待的一种诉求,于60、70年代盛行而引入我国后开始传播。文化多元论坚持价值多元论的基本观点,即“没有唯一的价值或有限范围的价值总是压倒其他的价值,也没有唯一的价值或有限范围的价值能够代表或公度所有其他的价值。”[31]其明显特点是否认“超然”价值的存在。将价值多元论运用到文化多元论时,也将否定“超然”文化的存在。显然,为多样文化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理论空间。文化本没有“优质”和“劣质”的本质区别,只有“高雅”和“通俗”的界分。“优质”不等同于“高雅”,“劣质”不等同于“通俗”。贝多芬的交响乐曲是经典中的“高雅”,乡村小调、流行歌曲乃生活世界的“通俗”。由此,能否断言乡村小调、流行歌曲就一定“劣质”,而交响乐曲就一定“优质”呢?在一个文化多样的民族国家,其青春与活力的焕发正在于多样性文化的魅力!因而,文化多元论坚持各个民族的文化都应保存和发展的观点是有着一定的合理性。这对于那些文化多数民族试图固守“主体民族化”的观念无疑是沉重的回击。自有民族国家以来,文化多数民族总是执掌国家政权,而文化少数民族则几乎被边缘化。为了强化“国家认同”,统治者也总是采取同化文化少数民族的策略。为了维护本民族的尊严和权利,“少数民族一直抵制融入共同文化,相反却在通过巩固自己的社会文化,寻求保护自己的独立存在”。[32]唯有包容互尊、求同存异、共生共荣,将各个民族文化的精髓整合起来方是上策。在大力倡导民主自由的今日社会,文化多元论赢得了广大的市场。有着多元文化的新加坡的成就就是典范。

  但是,坚持价值多元论的文化多元主义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会遭遇困境。首先,多元文化主义可能引发文化分裂主义。因为,一味强调“差异性”的合理性,必定导致各个民族或族群在刻意尊重、关注和发展自身民族文化的同时,产生狭隘的文化偏见主义、保守主义。一方面,人为地隔断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另一方面,又滋生出一种傲慢与成见,不可避免地再回到对“他文化”的蔑视与贬低。由此,可能导致从文化多数民族的优势感转向文化少数民族的自傲感再转向各民族的文化本位主义。缺乏多样性的文化没有朝气和活力;同样地,多样文化的各自封闭可能导致文化的窒息和死亡。并且,因为“文化共性促进人们之间的合作和凝聚力,而文化的差异却加剧分裂和冲突”,[33]必将危及到国家的统一与社会的和谐。其次,多元文化主义可能走向文化相对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强调每种文化的同等价值、同等重要性,各个民族在强化本民族文化认同的同时,也会削弱对他民族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很难寻求一种共同的价值标准,建立起核心的价值体系来维护整个民族国家的文化的健康、和谐发展。尽管乔治·克劳德曾经申辩,“价值多元论不等于相对主义”,[34]但是,无论如何否认“从一种特定文化或认识论的观点”分析问题,[35]自始至终,都在运用缺乏共同参照系的比较式言说来牵强附会,因而,在理论上就呈现出逻辑的前后不一致性,并在实践中又必然走向“相对主义”道路,的确陷入了在否认“超然”价值的同时不得不也否认自己的理论主张的悖论中,[36]自然,“这一理论同时所含的对于人类进步或‘超然’价值的否定就难以为人们所接受了”。[37]

  第三,目前,在借鉴西方流行政治思想时,依据“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各自所具有的明显特征及相互关联性来思考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冲突论”,即坚持“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矛盾的、对立的,存在必然的冲突。要实现从“民族认同”转向“国家认同”,唯有寻求弱化“民族认同”的途径。二是“和谐论”,即认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并不冲突,可以和谐共生。一个民族可以有不同的认同,当其既认同民族,又认同国家时,就是具有双重身份的认同,仅体现了认同“级序”的不同,两种认同能够和谐一致。[38]

  可见,同化的缺点是无视少数民族的权利,因而其“民族建构策略现在遭到了强烈的抵制”,[39]已经被今人所否弃;多元化关注“差异平等”、“差异公民”,漠视国家的统一价值目标,虽一度被学界很看重并在部分国家付诸实施,但问题多多。“如果按照多元文化主义的思路发展,必将使公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陷入危机,由此也必然削弱国家的凝聚力,这不能不引起西方一些思想家和组织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抵制和否定”。[40]所以,两者都很难消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所谓“冲突论”和“和谐论”虽然都寻求如何实现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同质性和重叠性,提出构建公民化国家(社会)模式,但是其思考过程本身只侧重问题的一个方面(强化或提升国家认同),而忽略了另一方面(弱化或降低民族认同)。那么,面临全球化的“民族认同”问题或“国家认同”危机,我们该如何构建一种较理想的理论呢?考虑到同化与多元化的利弊,并结合民族国家的当代特性,设想用“一体化”(“国家民族”构建)来化约“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张力。

  (二)一体化:“国家民族”的构建
  “一体化”,即在承认各个民族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前提下,包容差异性、奠定平等关系、统一思想观念,整合一种“国家民族”文化精神,引领各个民族建立起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通过发展民主政治和民族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民族国家的强盛。

  迄今为止,关于民族的界定一直很不确定。从发生学的角度考察民族,“共同地域”就显得十分重要,“民族发展的第一个前提是:它必须具有一个稳定的领土基础,一个‘故乡’(Vaterland)。”[41]尽管的确存在一些游牧民族,“但是根据经验而论,只有拥有固定领土与丰富内涵者,才能在长时期内拥有一个部落聚居地,因而才能对故乡入迷。”[42]那么,为何会“对故乡入迷”呢?弗里德里希·梅尼克认为,民族有“文化民族(Kulturnation)与国家民族(Staatsnation)”之分,“前者主要基于某种共同的文化经历而凝聚起来;后者首先建立在一种普遍的政治历史与法则的统一力量之上。”[43]可见,“国家民族”概念反映了民族国家的本质特性,即政治共同体与公民的关联性。如此,“国家民族能够自行确立政治法则,并自行把握政治命运”。[44]应该引起注意的是,弗里德里希·梅尼克与安东尼·吉登斯所谈的“国家民族”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属于民族的范畴;后者属于国家的范畴,即“国家的建立先于民族,或者民族象征性共同体从来没有得到建立的国家”。[45]

  “国家民族”构建为何能消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呢?这应该从“国家民族”与“各个民族”的关联性和“国家民族”的理念、功能及意义来考察。本文主要尝试从文化一体化的视角来分析,并得出一般性的结论。

  首先,观念的统一。国家民族是各个民族的统称,代替了国内所有的民族,但又不是简单的加法运算,即不能机械地理解成为:汉族+蒙族+回族+满族+……+=中华民族。因而,“国家民族”概念还具有更多深刻含义。“各个民族”是实在,而“国家民族”乃虚幻;“各个民族”都或多或少享有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化、历史、宗教、风俗、习惯等,而“国家民族”仅是一种精神、理念、象征,是“想象的共同体”;[46]“各个民族”是“多元”,“国家民族”是“一体”,由“多元”到“一体”的“一体化”,既汲取了“多元一体格局”[47]的基本思想,又在内涵与外延上进行了合理性拓展。从世界的视野来看,中华民族、美利坚民族、法兰西民族和德意志民族等都是“国家民族”。对于西方国家而言,由于采用了“族群”(ethnic groups)概念,“各个民族”就等同于不同的族群。建立“国家民族”,能够起到在观念上统一、整合各个民族的思想、意识。譬如,对于我国来讲,无论是汉族文化多数民族,还是蒙族、回族、满族、壮族、朝鲜族、傣族等文化少数民族,都应认同中华民族,依中华民族的精神来塑造本民族的族性。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就是民族认同的强化过程,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的强化过程。

  其次,平等的奠定。对于“国家民族”而言,“各个民族”之间建立起一种人格平等和互尊的理念,扬弃了先前由于封建时期或殖民统治所遗留下的有关等级与贵贱的谬论,即依据“肤色的深浅来划分社会阶级”[48]或凭借“社会地位”[49]来界分种族。各个民族不再存在“优质”与“劣质”、“上等”与“下等”、“高级”与“低级”的等级关系,“各个民族”不再存在“民族同化”、“文化多数民族化”、“主体民族化”、“文化少数民族边缘化”的趋势。“各个民族”都是“国家民族”的人民和主人,平等地享有参与民族国家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以及分配社会资源的权利。因为,“社会民主和平等的因素,正是现代民族的巨大凝聚力的根基所在”。[50]所以,奠定平等的关系和营造民主的氛围才能确保人民在参与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主体性地位和培养对国家的忠诚感。并且,平等地位和权利建立后,各个民族就消除了彼此蔑视、仇恨、对抗的心理,能够在互相尊重、认同和宽容的理念下,增进交往、共谋发展;能够在强化对国家认同的基础上,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这正是自由主义所昭示的“公民平等原则实质上是一种统一的对国家的政治认同”[51]理念。

  再次,差异的包容。由于存在地域资源的分布不均衡和居住环境条件的不一样,更由于社会和历史的种种原因,致使各个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和民族心理很不平衡,并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性。“国家民族”理念正是以承认差异事实为基础,坚持内在差异论的基本思想,即“在于在一个复杂社会结构中不同群体间必定存在的多样性的经历和立场,在于公共机构的愿望,这些愿望能够带来对此类差异的表达而非强制的压力或隐蔽的同质化。”[52]显然,“国家民族”理念本身蕴含着差异的包容,即对多样性的承认。“多样性是生命与创造的标志,是诺亚奉上帝之命从洪水中保存下来的东西”。[53]那么,包容差异,就是保护多样性,就是珍惜人类的文明。同时,对于民族差异的态度如何?直接关系到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一味采取过去的轻视、不屑和排斥的方法,只能加剧民族间的隔阂与仇恨;如果效仿多元文化主义的包容心态,承认差异、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那么,不仅能够增进民族间的理解、信任和友谊,而且还能促进民族间的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提升民族整体素质,加强对国家的认同感。显然,“要想创建一个共同的政治事业,必须先承认不同的身份。国家的政治文化必须尽可能地包容不同群体的传统,确保在整个民族的历史中也有它们的历史。”[54]

  最后,精神的塑造。“国家民族”构建涵括了民族意识、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意志)和民族行为等方面。其中,通过民族情感的培养和民族意识的提升而塑造起一种独特的民族精神,是民族性和民族认同感形成的重要因素。浪漫主义把民族看作“一种精神原则,一种‘民族的精神’(Volksgeist)”,坚信“每个民族都有它的特殊命运与使命,以及它的独特的文化”。[56]一旦塑造起一种高尚的民族精神,就为该民族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持久的毅力,从而促使民族以高昂的气质和豪迈的姿态迎接来自外部的挑战。民族精神的塑造主要是基于对各个民族文化精髓的提炼,并整合成新的精神文明。整合后的“此精神”是各个民族文化精神的结晶和进一步升华,是精益求精的精神,自然高于(优于)先前存在的“彼精神”。在追求和向往共同的高尚精神的过程中,各个民族的国家认同情感也相应得到提高。

  观念的统一、平等的奠定、差异的包容和精神的塑造是彼此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四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作用。其中,观念的统一,既包括自上而下的民族意识的培育,又包括自下而上的民族感情的生长。基于人格的平等和差异的包容,由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的孕育而塑造起一种独特的国家民族精神,尊重和发展不同民族文化,发展民主政治和民族经济。

  概言之,“一体化”的核心是民族国家的文化一体化,关键是通过各个民族文化的整合形成代表国家民族的新文化精神,由此,各民族对共同文化精神的认同,即国家民族的认同,就重合于国家的认同。因为,此时的国家民族“乃是全体公民的集称,他们拥有的权力使他们与国家利害相关”,并且确实“真心觉得国家是‘我们自己’的”,[57]各民族人民把效忠国家作为份内的责任。在这种意义上,民族认同=国家民族认同=国家认同。如此,“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得以消解。“民族认同”的强化,不仅不会导致“国家认同”的弱化,而且可能在动员民族的激情时产生对共同祖国的真诚的热爱、忠诚和眷恋之情!

  “国家民族”建构,不是追求所谓的“混合的认同”[58]或“国家在推进多元的民族认同(multiple national identities)”,[59]也不等于一般意义上的“国族化”,即“以多数、优势民族为基础融合为一族,以实现与国民认同的统一”,当然不会因同化的危险“很难取得广泛的认同,而且还会产生极强的排斥意识,碎化国家的统一认同”。[60]关于“国家民族”建构,笔者基本同意李安山教授的观点,即尊重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地位,承认各民族文化差异的事实,建设一个统一的包括政治、经济和民族文化一体化的国家民族。[61]显然,“一体化”,除了文化的一体化外,还包括经济的一体化和政治的一体化。三者中,文化一体化既是政治一体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前提基础,又是它们的必要条件;没有文化的一体化,根本不可能实现政治和经济的一体化。同时,文化一体化仅是一种“形式化”的一体化,需要政治和经济一体化的实质内容来支撑;如若不运用相关的发展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有效体制和机制,文化一体化只能是一种“乌托邦”,空泛虚脱、幻想泡影。

  四、结语
  历史学家已证实:康纳意义上的高度同质性的“民族国家”很少见,如果有的话,爱尔兰、日本、挪威基本算是。[62]但是,世界上所存在的更多的是种族或民族多样性的多民族国家。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发展并不一致,并且文化多数民族往往掌控着国家的行政资源分配权,文化少数民族几近边缘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文化少数民族开始寻求权利。在民族主义的催生下,多民族国家内的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得以强化,相应地可能弱化国家认同,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受到严重威胁。

  如何解决“国家认同”危机?即如何消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反观历史,为了加强国家认同力量,一些民族国家曾经采用过或仍在继续所谓的“同化”和“多元化”等策略,前者已经被人民强烈地抵制,后者也凸显出诸多问题。因此,为了解决“国家认同”危机,唯有寻求新的合理化路径。本文探析了“一体化”的选择方案:“国家民族”构建。以“文化一体化”为视角的审视,从理论上分析的一般结论是:通过构建“国家民族”理念,不仅能够克服同化的缺陷,还能够弥补多元化的不足,从而能够化约“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矛盾冲突,并促使两者共生共长、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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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条评论 :

  1. 中国这样一个名词的国家及中华民国建国才100年,而中华民族这样一个政治命名词出台也最多100年.不可能替代历史上千百年来余留传承的(本民族的)国家和民族这个概念.藏人,蒙人,维吾尔人突然认同一个新名词新概念吗,不可能.待时机成熟,所谓的中国和中华民族只能成为认同任人统治的汉民族的代名词.也就是说这一称呼只能成为新汉民的族群认同概念而保留在长城以南的中原地区.连南蛮子也不会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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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汉族人本来南北就不认同。只有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山东,河南这几个地区才是真正历史上的汉人。东南沿海地区的汉人属于马来人种。东北地区的汉人有游牧民族和朝鲜血统。西南地区的汉人有泰国,柬埔寨这样国家的血统。所以说汉族只是一个称谓,不是一个血统。但这些汉族都有国家的认同。包括回族,满族,苗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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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凭什么说,回族,满族,苗族等等。。。。都有国家的认同呢?
      您简直是官方发言人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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