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从中共灾难性政策到由盟进行生态移民运作,造成生态移民的眼界非常狭隘,非常不合理。大多是从一个脆弱地区转向另一个生态条件略好一些,主要是有水源的另一脆弱区,比如,在移民点发展圈养畜牧业,由于外购饲草料成本太高,这些移民都做了在周边开辟饲料地计划,耗用大量极其宝贵的水资源,其结果是移出区的草原生态环境还没有恢复,移入区的草原生态环境又遭到了破坏。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苏尼特右旗,笔者曾调查过一个生态移民点,距原来的居住地仅有20km,人刚刚搬进新居住点,沙漠很快将新居住点包围。本来就以游牧为主的区域出现高度城镇化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使得移民点城镇化水平低下,导致内蒙古政策性城市化率高于中共全国平均水平。
这种非常不合理的发展缓慢的城镇化对产品的消费需求也十分狭小,一些畜产品因价格低而使牧民损失惨重。因此,绝大多数牧民被生态移民迁移后,前几年无法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就业问题尤为突出,盖几间移民住房的集中,并不能解决移民的根本问题。移民点没有产业优势、区位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牧民产业化发展水平非常低下,经济与就业机会的缺乏使得牧民传统的游牧未能得到体现,大量开垦掠夺,使移民只能从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中获取生存所需要的食物、燃料、住房材料等生活必需品,对环境的过度依赖和大肆的掠夺式开发和利用,给本来就非常脆弱的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的快速增长,从而进一步恶化了移入地的生态环境恶化了当地居民的生存条件。这种政策和选择模式为:生态移民前,人口增长→资源压力增加,低产出率→贫困→无规律开垦开荒,水土流失、土地、草原沙漠化→环境恶化→资源枯竭,土地生产力急剧下降→更加贫困→野蛮掠夺资源→环境进一步恶化。移民后,人类仍没有走出破坏生态环境的怪圈。所以,内蒙古生态经济系统本身就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生态系统。移民的民族、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制约因素在民族文化的差异往往增加了移民移入一个新的社会环境的困难。内蒙古鄂温克猎民第二次迁移下山后又重返山林的事件、新疆巴音郭勒自治州和内蒙古西部部分盟市牧民重返游牧区抗议政府的政策行为就充分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