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議員,蒙古綠黨黨主席D.ENKHBAT在議會上提出以下提議:除了戰略開採用地以外,水源地及森林區等地之開採需全面禁止,違法者依法處理。
環保署、衛生署、食品及農畜署3位署長,也同意三個基本的原則。首先在水源地、森林區等地開採的工作將要全部停止。在這些地方獲得開採執照的68家公司當中,64家為金礦開採公司。國會決議要求這些公司在三年內全面停止營運,而若開採之後沒做復育措施,將會採取於近期內便強制停止營運的作法。
若在水源地營業的公司沒有做好復育措施,政府將不會給予他們賠錢了事的機會,而是馬上停止他們的營業。最主要面臨的問題就是,是要救我們的水資源還是繼續開發金礦業。蒙古如今的狀況是:小開礦企業的營運在經濟上沒有很大的貢獻,反而重重污染了我們的自然生態。比較大的、有前途的開礦場開採對我國經濟有利,所以這條法規不處理這些有重大意義的開採地。
開礦公司以最便宜的價格運用水資源,不但濫用水資源並且不做復育的後續工作,而導致我國面臨水資源缺乏的問題。比方說,在ZAAMAR的開採金屬業者,在5982公頃廣的地區進行開採之後,最近3年內當地總水量已下降百分之二十,現在在ZAAMAR盆地沒有一條河流經。
還有蘇赫巴特省ERDENE TSAGAAN縣的水源地竟然給予了50家公司開採許可,但這些公司在開採過程中,嚴重汙染了環境,但卻未作任何復育措施,當地居民議論紛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