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5日星期六

蒙古国对当地哈萨克人

蒙古民族问题80年代末席卷东欧和世界,苏联的泛民主、泛自由化、民族主义的浪潮也波及到蒙古。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居住在蒙古西部边疆的哈萨克人的民族问题。

蒙古国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是哈萨克人的迁徙问题 是从1991年苏联解体、哈萨克斯坦宣布独立之后开始的。先是居住在乌兰巴托等大、中城市的一些知识分子因不满知识分子的生活水平下降、社会地位不高、失业等生活现状而离开的。大批的迁徙最初是以劳务输出的方式有组织地进行的,到年底这一趋势更加严重。1992年1月12日,哈萨克斯坦总统努·阿·纳扎尔巴耶夫向全世界哈萨克人发出邀请,欢迎哈萨克 人回到 哈萨克斯坦国定居生活。这一召唤无疑对蒙古国的哈萨克人是个极大的鼓舞,大批的牧民也纷纷携家带口,通过俄罗斯向哈萨克斯坦游牧迁移。

迁居到哈萨克斯坦的人有些得到了哈萨克斯坦方面的热情接待和安置 ,找 到了合适的工 作,适应了新的生活环境而安顿下来。而有些则没有那么幸运,由于哈萨克斯坦国的接待安置工作开展不力,许多人找不到合适工作岗位,生活无着落,水土不服,思念亲属等原因而陆续返回蒙古的故乡。他们的返回,使盲目迁徙的人受到了教育,使迁徙的人 数骤然减少,从而使巴彦乌勒盖省的人口从1994年开始回升,达到了8.64万,到1997年时已达到 了9.41万。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哈萨克族的双重国籍问题。有些迁徙到哈萨克斯坦的公民在未退出蒙古国国籍的情况下,要求加入哈萨克斯坦国籍。而蒙古国宪法规定蒙古国公民只能选择一个 国籍。对此,双方虽然达成了共识,但还未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蒙古国的蒙古族与哈萨克族均是与我国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跨境而居的同一民族。

蒙古族虽然在历史上曾被分为漠南蒙古和漠北蒙古(今蒙古国 )和卫拉蒙古等,但都属于同种同源的一个民族。在语言、文化、宗教、经济、生活方式、服饰、饮食习惯等物质与精神文化的诸多方面有着许多共同点。由于历史命运的不同,现今分属于几个不同的国家。不同国度里300余年的生活经历,使蒙古国的蒙古族和我国的蒙古族之间也产生了一些不同的文化特征。

首先是在文字方面,蒙古国现使用的是新蒙古文,也就是利用西里尔字母在喀尔喀蒙古 语方言的基础上创制的文字。蒙古从40年代起就放弃使用传统文字,改用西里尔蒙古文。该文字已使用了半个多世纪,对于蒙古科学文化教育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对传统文化的承传却有着不利的影响。90年代以来恢复传统文字的呼声很高,政府也采取了政策措施 但困难和矛盾较多,至今未能恢复使用。而我国境内的蒙古族则一直使用着传统蒙古文字,因而在文字方面双方沟通较为困难。而在语言方面则较为容易,但蒙古国的蒙古语中俄语借词较多,90年代之后英语借词大量增加,而我国的蒙古族使用的蒙古语中汉语借词较多,在语音、词法、语法上的细微差别也不少,如果未经门训练,深入交流也有一些困难。

二是在思想意识、宗教信仰方面也形成了某些差异。蒙古族从16世纪开始接受藏传佛教,到本世纪初佛教已成了全民性的宗教。蒙古国在1921年革命胜利之后,逐步削弱宗教势力,到1938年时彻底关闭了寺院。以后,蒙古民众一直接受无神论的教育。但90年代以来 ,蒙古国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使传统的佛教得到迅速恢复,其他宗教也大量涌入,形成了多教并存的局面,公民的宗教信仰也随之产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我国蒙古族的宗教信仰较为单纯,老年人信仰佛教,而大多数中青年人不信教,信仰基督教等其他宗教的人则很少,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国蒙古族的宗教信仰情况将会发生较大变化。

三是在文化方面有些差异。蒙古国北邻俄罗斯,近一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与俄罗斯交往 较多,无论是价值观还是服饰、饮食习惯受俄罗斯及欧洲文化影响较多。而中国境内的蒙古民 族则受汉文化影响较多。由于价值观等的不同,双方在交往过程中有一定的摩擦。

居住在蒙古国境内的哈萨克族是跨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的民族。中国的哈萨克族使用传统文字,而哈萨克斯坦和蒙古国的哈萨克族使用新的文字。蒙古国的哈萨克语言受蒙古语和俄语影响较大。在风俗习惯方面,蒙古国的哈萨克族由于所居环境较为封闭,保留有较多的传统风俗。而在宗教信仰方面三国的哈萨克族是一致的,但在宗教仪式、风俗方面还有些细微差别。

蒙古民族在强盛的12至14世纪,曾与多个民族打过交道并统治过多个民族。蒙古统治者也曾按民族不同划分过等级和待遇。但从总体来说一般是采取较为宽容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蒙古国对于其境内的哈萨克人一直是采取认同的政策。1917年,依照蒙古政教领袖博格多汗(第八世哲布尊丹巴胡图克图)发布的命令,居住在蒙古国境内的哈萨克人成为自治蒙古的属民,1921年蒙古革命胜利后,居住在蒙古国境内的哈萨克族成为全蒙古的平等、合法的一员。

蒙古人民革命胜利后,蒙古人民革命党带领各族人民进行反封建、反殖民地的斗争,较好地调整了历史上存在的各民族和部族间的矛盾。但从1924年开始的对各种宗教采取严厉的限制、削弱和打击的措施,不仅伤害了蒙古族的宗教感情,也极大地伤害了伊斯兰教信教群众的感情。但由于当时的苏联对本国的宗教和哈萨克斯坦等少数民族信仰的宗教也是采取同样的政策,而且蒙古的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接受伊斯兰教的时间相对较晚,且生活在边远、封闭落后的地区,当时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广大贫困牧人翻身作主的喜悦心情 冲淡了在宗教上受到限制的痛苦和不安,并未引起大的不满举动。

1924年,蒙古第一部宪法问世。该宪法明确规定“持有本国国籍的公民,不分种族、宗 教信仰、性别,享有平等的权利”。之后,随着“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选择和社会主义建设各项活动的展开,促进了民族、部族间长期封闭的状况,进一步密切了民族、部族间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在40至80年代,蒙古一直是推崇苏联的民族理论,照搬苏联的民族政策,制定“各民族日益接近和实现完全统一和一致”、“形成各民族的历史共同体——蒙古国民族”的理论。并且在部族和民族问题上概念不清,总是相提并论。这样,一方面是作为“民族”存在的哈萨克等少数民族与蒙古族间的距离拉近,另一方面是突出了蒙古族内部的部族特征,使得部族矛盾不亚于民族矛盾。主要是喀尔喀与杜尔伯特等少数部族间的矛盾。

蒙古族和哈萨克族均是游牧民族,经济活动、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文化和风俗较为接近,所以在没有宗教差异的情况下较容易沟通和接近,但在当时也出现过一些民族矛盾和冲 突。在“没有民族关系问题”的时代,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也伤害了一些少数民族的 民族感情。

90年代以后,随着苏联的解体和哈萨克斯坦国的建立,生活在蒙古国境内的哈萨克族几十年来被淡化了的民族意识和宗教情感复活。在这种国际国内的现实面前,蒙古政府也意识到了民族问题的存在,对所发生的情况开始做出较为合乎实际的估计。一是在理论和政策上突出历史上版图划分原则,采取来去自由、协商解决一切的政策,坚决反对将蒙古现有的版图划分 出去的主张。二是突出强调各民族的公民权力平等,主张人权和公民权,而不提民族权利。

除这些理论上的主张之外,在具体的政策上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如在外交上积极与哈萨克斯坦政府对话,解决迁徙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正视哈萨克族的实际困难。重新意识到民族问题存在的蒙古政府,遂制定了发展西部地区经济的计划纲要,决定对于其民族文化的发展给予支持,对于与伊斯兰教国家和国外的伊斯兰教组织和个人的交往、援助,采取了一般不加干 涉的政策。在伊斯兰教的重大节日,蒙古国总统通过各种媒体表示祝贺等已成为惯例。但由于蒙古经济处于困难时期,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也受到影响,经济文化环境的改善不仅是哈萨 克等少数民族的迫切愿望和关心的问题,也是国家所面临的最主要的民族问题。只有通过这 些政策的落实,方能使哈萨克等少数民族的情绪保持稳定。蒙古国至今没有专门的民族政策机构,也没有专门的有关民族问题的法律。所谓的民族政策都是夹杂在一些法律规定中按一般的法律和地区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出台的。执法机构是 各级行政扎萨克(政府),监督机构为国家和乌兰巴托市的监督机构和省以下的公民代表呼拉尔。 蒙古国使用“民族”一词的概念时,一般地用euvggmgy,以表示种族、民族之意;而zvmgy一词(具有部族、民族、种族的意思),只在蒙古民族内部划分部族时使用,如喀尔喀、杜尔伯特等。而我们所说的民族(oy;tvmpy)一词,在蒙古国一般用于相对于外国“ 民族”,如“蒙古国民族”与我国的“中华民族”是相对应的。

蒙古国因民族构成较为单纯且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较少,所以在民族理论的研究和形成方面并没有进行多少工作,可以说并未形成自己的民族理论,过去只是照搬苏联的民族理论,认为各民族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一员,统称“社会主义蒙古民族”,民族矛盾被阶级矛盾所替代和隐藏。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少数民族最为关心的问题。
为改善西部省份的生产和基础设施,使其得到发展,及时解决地方所面临的一些 政府于1994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对西部省份应予采取的若干措施》的决定。在经济方面蒙古政府制定并采取了重视发展西部省份的基础设施,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近两年来,西部 三省结束了几年没有供电的状况,给西部三省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