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看到,这两封信的内容主要写的是高娃女士最近到内蒙古当地税务部门补办一份税务证明时遇到的困难。
恩和巴图先生解释说:“高娃女士自己有公司,她丢失了一份税务文件,到当地税务部门补办,需要在报纸上刊登一份证明这个税务文件丢失的广告。她到蒙语的《内蒙古日报》上登了广告,结果她在税务部门受到嘲笑,说你怎么用蒙语登广告?”
恩和巴图先生引述高娃女士的信件披露的内容说,虽然经过协调,呼和浩特当地税务部门最后还是承认了高娃女士这份蒙语的丢失广告,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高娃女士因为感到受侮辱而哭泣,这种被歧视的感觉值得关注。
“在内蒙古这样的所谓民族自治地区,蒙语应该是官方语言,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是总部在纽约的监督中国蒙族人权状况的民间组织。恩和巴图先生说,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歧视蒙族人和蒙语的现象经常发生。“讲蒙语的大学生找工作都困难,蒙族人缺乏用母语的权利。”
据2011年的数据,内蒙古自治区有总人口2400多万,其中汉族有1900多万,蒙族人有400多万。现在旅居美国的程裼洁博士曾经在《内蒙古日报》社工作、后来作为社会学教授任教于澳门大学。听到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披露的内蒙古高娃女士的经历,程裼洁博士表示:“听起来有点滑稽,但结局还好。办事人员可能不懂法律,歧视情绪肯定是有的。”
谈到内蒙古的民族状况,程裼洁博士说:“内蒙古是以蒙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但蒙古族又不占多数,汉族人占多数,这中间自然有矛盾。从法律层面来讲,蒙语和汉语是平等的官方语言,但在现实层面不一样,现实层面汉语正成为强势语言。”
中国的宪法有关民族平等的条款规定,政府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本民族语言的自由。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aw-12072012160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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