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共产党是与中国共产党彼此独立的一个政党,它受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但并不完全听命于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共产党试图组建自治政府时,中国共产党在1946年2月24日发布过“关于不宜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给东北局的指示”,要求蒙古人在当时的辽北省与热河省的管辖下成立自治区,也就是说,这些区域只能作为省内的一个自治区域。中国共产党反对从热河省和辽北省中分离出蒙古族的聚居区作为一个独立的自治区域组成“东部蒙古”。但内蒙古共产党并没有理会中国共产党的要求,不仅成立“东蒙自治政府”,并且与内蒙古西部的政治势力联合起来,在1947年,将“东蒙自治政府”扩充为“内蒙古自治政府”。内蒙古共产党控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乌兰夫是这个政府的主席。这时,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还有两年。
内蒙古自治政府经过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而诞生的,它并没有宣称具有独立的国家主权,只是中国内部的一个自治政府。它没有依赖当时的中央政府,甚至没有得到当时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的承认。在1948年,中国正式的行政区划没有“内蒙古”或“东蒙”为名称的行政区。“内蒙古自治区”的区域在当时分属热河、辽北等几个省管辖。中国共产党不得已承认了这个政府,在1947年5月19日,毛泽东、朱德以中共领导人同时又是局外的支持者的身份向内蒙古自治政权发去过贺电。
乌兰夫被称为“蒙古王”,从1947年到“文革”开始的1966年一直在主政内蒙古。他虽然属于蒙古族,却不会说蒙古语,他在苏联接受了共产主义,又在共产党的革命圣地延安工作过。也许是因为他不会说蒙古话让中央政权放心。他的头衔很多: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内蒙古人民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中国的十三个军区之一)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大学校长。他控制了内蒙古的党、政、军,另外,他还是中共华北局第二书记。在中央,他是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民委(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在少数民族的干部中,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在掌握实权上超过他。新疆在1949年后、西藏在1959年后被“军管”。而内蒙古的政权却掌握在这个蒙古人的手里。
在文革前夕,乌兰夫被打倒。他当然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他还有“破坏祖国统一、搞独立王国的民族分裂主义、修正主义的错误。”
乌兰夫不愧是蒙古王,他在内蒙古有很强的势力,在他被撤职受到批判后,内蒙古的党、政、军系统明显不服从中央政权的摆布。1967年北京军区一个师进驻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内蒙古军区降级,并入了北京军区。与从北京开来的军队同行的还有一个北京军区的副司令员,他被空降到内蒙古主政,他带着中央的指示到内蒙古领导“文化大革命”,他揭开了事后证明不存在的“内人党”案件。
这个案件大致是这样:有人举报内蒙古仍有一个名为“内人党”的秘密组织,许多成员特别是骨干成员属于过去的“内人党”。或者说过去的“内人党”并没有解散,这个组织在进行不公开的活动。其成员有许多已经在内蒙古的政权身居要职,他们被视为“钻入共产党内,窃取要职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乌兰夫被认为是这个“内人党”的总头目。通过酷刑,内人党成员越挖越多,并且扩展到内蒙古以外的蒙古族聚居区。
按官方统计数据,内蒙古有34.6万蒙古人受到诬陷迫害,其中,87,180人终身残疾,16,622人死亡。受伤害的人数有多种说法,在美国成立的内蒙古人民党宣称,中国的“内人党”案中,“五万多人被残害致死,七十万人遭关押,上百万人受牵连。”在这些人中,也有汉族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身份的人,但绝大多数是蒙古族,有些个案人为地把几个无辜汉族人故意拉扯进来,只是为了显示这不是在进行“民族迫害”。那时的蒙古族人口大约是200万,可知这个案件对蒙古族的伤害深度。内蒙古还发生了其它案件,但这个案件最大,牵涉到民族这一敏感问题最明显。
那时的中国与苏联已经交恶,隶属中国的内蒙古与苏联、蒙古接壤。蒙古紧跟苏联,自然与中国作对。蒙古与内蒙古有更长的边界相连,它们原来都属于一个民族,甚至同属一个国家。所以,这个案件里的涉案人是中国其它地区所没有的“双修”(修正主义分子):既是“苏修”,也是“蒙修”。这是一种对叛党的称呼。案件中的受害人还有一个头衔:“分裂主义分子”,分裂国家也是严重的罪行。在中国与蒙古敌对时,蒙古族人自然处于一个难堪的处境,很容易招致怀疑,这当然是民族主义在作怪。这个案件被后来的中国政权平反,在世的受害人得到了微不足道的安慰。
乌兰夫确实是当时政治的异类,现在人可能搞不清楚他为什么身兼这么多职务。即使一个汉族人,在汉族生活的一个地方主政,也不可能如此大权独揽。内蒙古靠近苏联与蒙古,又是蒙古族聚居区。让一个蒙古人大权独揽,在中央集权的中国是反常的。乌兰夫可能不知道集权中国的历史:一个人只要有谋反、独立的潜在实力和可能性,就有谋反、独立的嫌疑,最后往往都因为这个罪名受到整肃。他可能不知道在中央集权的中国有“天无二日”的古训,中央政权不允许让“蒙古王”存在。
在“内人党”案的处理之中,“空降”官员下手较狠,但其目的只是清除乌兰夫的势力。内蒙古本地官员反弹强烈,这种僵持应该是“内人党”案件非常惨烈的一个原因。当然中央政权的掌权者显然也有意扩大事态。1969年,中央政权明显知道在“内人党”案件中存在“逼供信”和扩大化的错误,毛泽东甚至为此作了指示,中央政权发布通知要求平反被“误打”的同志。但犯“扩大化错误”的人依旧掌权,“平反”政策没有落实。毛泽东的批示显然是一次欺骗。同年,中共中央下令,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哲里木盟划归吉林省;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巴彦淖尔盟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阿拉善盟划归甘肃省。原内蒙古自治区的面积减少了三分之二。并从几个野战军中抽调出精锐部队对内蒙古实行全面军事管制。显然,毛泽东和中央政权不是在无意中伤害无辜,而是有意对内蒙古和蒙古族动用外科手术。乌兰夫被认为是“内人党”的总头目,应该是首恶,死有余辜。奇怪的是,乌兰夫只是被剥夺权力,并没有受到严重的“迫害”,他幸存下来,后来做上了国家副主席。这也说明这个案件民族压迫多于政治压迫。民族压迫指向多数人,政治压迫主要指向宗派的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