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星期一

一个后共产党的、民主的中国不见得会对少数民族及其利益更加宽容

如果中共政权不批判以往汉族政权压迫少数民族的政策和大汉族主义,争取少数民族精英,诸如在新疆和内蒙古的激进派民族精英,在西藏则是传统的民族上层,他们就不会同中共达成妥协。没有这些妥协,也不会有后来成立民族自治区以及西藏“和平解放”的各种协议。

换句话说,在许多少数民族人士看来,他们是作为整体加入1949年建立的新国家,代表他们的民族精英是他们在新制度当中的代表。但是大部分民族精英在随后中共的政治运动中被清洗和取代。但藏人学者茨仁·夏迦说,新一代的民族官员在维护本民族所在地区的利益的时候,比当地汉族官员的顾虑更多。后来由中共选拔的民族官员在相当程度上已经丧失了代表本民族的合法性。

今天是7月5日,也是新疆乌鲁木齐发生维吾尔民族抗议时间一周年。中国要强硬镇压少数民族抗议和骚乱,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民族同化,让少数民族人世俗化,淡化少数民族的民族属性和认同。

中国10年前开始“开发大西北”,加大对西北地区,包括新疆等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投资,缩小中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同时也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同中国内地的差距,促进诸如新疆、西藏和内蒙古的稳定和控制。

当局寄希望于经济发展从根子上解决民族矛盾不会奏效。少数民族在经济发展中被不断边缘化,因为没有有效民族自治的保护,仅语言差异,使用当地语言的民族就会在教育和就业方面受到汉语人口的排斥。

实际上,中共对西北地区投资的主要的受惠者是修路开矿的国企。大批居民被从原住地迁离,牧民被迁入定居点,失去了谋生手段。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自上而下的投资主要对开发当地自然资源感兴趣。少数民族地区成为为东部发达地区提供廉价原材料和能源的基地,而中国大型国企和中共控制机构是最大的受益者。

中国在1949年以后实现的民族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名存实亡。许多中国的所谓知识精英呼吁过要结束对少数民族的所谓优惠政策。有人甚至要求取消“自治区”,实行美国的民族“大熔炉”模式,一劳永逸地通过同化方式解决中国民族问题。

中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以及移民需求似乎不会因为中国政治制度改变而改变。英国西敏寺大学的国际关系学者阿南德认为,“一个后共产党的、民主的中国不见得会对少数民族及其利益更加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