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起点公平的重要内容,但起点公平不等于教育过程、结果的公平。高等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不能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文化背景差异,往往会导致少数民族学生在平等享有教育教学资源、学业成绩获得公正评价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本文从多元文化教育的视角,通过对北京地区高校教育管理、课程教学等方面的检视,分析上述诸因素对少数民族学生学业成绩、自我认同、价值观念形成的影响,揭示高校教育环境中不利于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公平的因素,并就如何在高校实施多元文化教育,消除高等教育中的文化偏见以促进高等教育公平提出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公平;问题;对策
一、问题提出
国内许多研究表明,由于少数民族大学生受自身家庭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响,他们普遍存在不能适应大学生活、学业成就低下、人际交往障碍等一系列问题。对此,许多专家在研究的基础上归因为:人口素质问题、经验与文化上的冲突导致对学校教育的不适应、经济文化资本缺乏等。但无论何种解释,都离不开对少数民族学生受教育过程中公平问题的探讨。尽管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国家在政策上给予少数民族学生以倾斜和照顾,以尽力保障其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但这并不能保障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高校后获得真正的教育公平。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少数民族大学生特殊的文化背景差异是否得到了重视?学校是否提供了适切少数民族学生发展水平的,符合其认知特点和个性特征的,能促进其潜能开发和能力发展的充分的教育?从教育过程公平的角度,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多元文化背景差异,寻找影响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过程公平的深层原因,正是本文所关注并试图予以解答的议题。
本文数据来源于对北京地区四所高校的调查:经过多阶段抽样,从四所高校中随机选取少数民族在读大学生作为样本,并采取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教师、学生群体的调查,获得关于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的公平状况的数据。二、现实检视
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过程公平建立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之上,多元文化教育则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的公平提供了理论基础。但要真正揭示高校中影响教育过程公平的不利因素,必须在调查的基础上充分检视高校教育教学过程。
1.课堂教学
高等教育教学实践是以课程为轴心展开的,课程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方面,课程赋予了学生潜在的、深层次的教育机会。更具体地说,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如何,体现的是内在的、实质的教育公平问题,这种教育公平是学生的平等权利和平等地位在课程中的体现[1](P46)。
(1)课程设置。与周围汉族学生相比,少数民族学生初入大学时在适应大学课程教学方面遇到更多的困难。被访谈对象中,很多少数民族学生认为大学阶段课程增多,难度加大,教师的教学方式也和中学阶段很不一样,更多要靠自主学习。另外,一些来自新疆、西藏、内蒙的学生以前大多在用本民族语言授课,民族学校就读,汉语水平差。语言障碍导致不少少数民族学生在理解、表达方面困难重重,尤其是以“民考民”的方式(即在民族地区用民族语参加高考)进入大学的学生,在由本民族教师用民族语讲授的专业课课堂上,他们都能够学用自如,但在用普通话授课的公共课堂上,他们听起来很费力。很多少数民族学生都提到由于语言障碍,一些理论深奥的专业课程对他们来说难度很大,而教师面对全班学生授课,现实中很难照顾到基础薄弱的学生,迫于种种压力,少数民族学生只好把问题留到课后自己解决。
(2)师生互动。针对少数民族学生普遍存在的学习困难问题,教师在课堂上是否给予他们特殊照顾呢?很多教师表示由于要顾及全班大多数学生,难以对全班学生都面面俱到。大部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意识到了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性,但其了解却只停留在表层,比如把其学业困难解释为大学前教育基础薄弱,把其课堂参与性较低解释为其个人性格内向之类。调查发现,少数民族学生课堂参与度明显低于汉族学生。但访谈中少数民族学生都有自己喜欢的老师、喜欢的课程,在这些课堂上他们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往往也取得很好的成绩。他们喜欢“有亲和力”、“知识渊博”、“体谅学生”的老师以及“与现实联系紧密”、“自己感兴趣”的课程。由此可见,课程类型、教师个人素质直接影响到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对其学习成绩产生影响。
2.学业成绩
调查发现,在其它难度不很大的课程中,少数民族学生也普遍存在学业成绩不佳的现象。文化背景差异、教师期望等因素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学业成绩有显著影响。
(1)文化背景。文化背景差异直接导致少数民族学生自我评价偏低,这是影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成就的重要因素。访谈中发现,很多少数民族学生在中学都是班级的佼佼者,但来到大学以后却发现自己在同学中不仅失去了原来“一枝独秀”的优势地位,在很多方面甚至和环境格格不入,环境的变化导致很多少数民族学生自信心下降,从而不能客观地认识、评价自我。自信心的缺失、文化背景差异是导致少数民族学生学业成绩偏低的重要因素。
(2)教师期望。许多研究表明,教师的期望对学生的学业成就有决定性影响。“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成绩不能要求太高,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及格)已经很不错了”,这是在访谈中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教师大多把少数民族学生的低学业成绩看作很自然的事,并把它归因于学习起点低、学习动力不足等。很多学校也通过“降低及格线”、“按实际分数的1.2倍录入成绩”等措施保证少数民族学生能顺利通过学校规定的学业标准获得毕业资格。而另一些学校则在具体操作中对少数民族学生网开一面,有的学校有“学生不及格科目超过3门则劝退”的规定,但如果少数民族学生不及格科目达到3门时,学校会经过讨论作出特殊处理。这样的规定无疑使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压力得以缓解。但这种策略只是从表面上减轻了少数民族学生的分数危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的学业失败并没有得到根本治理,相反,学业成绩不高却成为影响他们自信心的重要因素。其实,和降低学业标准相比,他们更愿意接受“补偿教育”达到和其他学生一样的学业水平。 3.自我认同
(1)少数民族学生普遍存在人际交往困难。和汉族学生相比,少数民族学生有着较强的民族文化认同感,调查表明,87.4%的少数民族学生认同本民族文化并引以为自豪。但在人际交往中却遇到不同程度的困难,一方面他们为了改变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和低教育成就的弱势地位,向上流动动机很强烈,愿意积极学习汉族的语言、文化和生活方式,使自己尽快地融入新的文化环境;另一方面,他们在大学里核心的交往圈往往是本民族的同学,因为在交往过程中,行为模式的不同,导致他们受人误解的几率远远大于汉族同学。
(2)人际交往受挫是导致少数民族学生自我评价偏低的重要原因。调查中,近34.1%的少数民族学生认为“人际交往受挫”是导致其焦虑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在影响少数民族大学生自我评价的因素中,人际关系占很大比重,其影响程度仅次于学业成绩。
三、对策建议
课堂教学环境适应不良、学业成绩偏低、自我认同不足,这些现象折射出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公平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而有效的解决。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必备条件,但平等地进入学校本身并不能保证人人通过教育平等地获得同样成功的机会。正如科尔曼指出,机会均等在某种意义上有赖于学校教育的效果[2]。然而高校现行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急救式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大学生面临的学业困难问题,相反还会有很多“副作用”。要真正实现教育过程平等,唯有从根本上变革不利于少数民族大学生群体的制度、文化等深层次因素,通过实施多元文化教育,构建适应不同文化背景学习者的教学体系,减少文化偏见、反映弱势群体的文化需求,为全体学生提供公平的学习机会和学业成功机会。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学校政策、课程设计、教学策略、教师态度等方面着手营造多元、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
1.完善学校制度体系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其原则是确定人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相互合作的基本条件[3]。对于教育而言,学校制度公正是教育公平的基础,教育管理制度、课程制度、教学制度和评价制度公平是实现教育过程公平的支柱。
(1)完善少数民族新生入学教育体系。针对少数民族学生适应生活环境困难的状况,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积极适应。比如在新生入学教育方面,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针对少数民族学生遇到的特殊困难,应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以使其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2)完善少数民族学生教学、评价体系。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基础差、学习中困难多的现状,学校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例如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学生汉语、英语基础差是很突出的问题,对此,可以根据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办各种汉语和文化课补习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通过对少数民族学生多一点肯定评价,让少数民族学生多一点机会享受表扬,以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评价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标准也应多样化,学校除了采取降低考核标准的措施之外,在奖学金评定中,可以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制定新的评定体系,这样能够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也更能体现评价体系的科学、公平。
2.构建多元、公平的校园文化环境
(1)营造多元、公平的环境。制度的公正性不仅取决于程序的正当性,还必须获得个体的认同。学校环境应致力于消除各种形式的偏见与歧视、尊重与欣赏差异,使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都有公平的学习机会。这一价值应在学校制定政策、进行学习资源分配、实施教育过程中予以考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学校文化的多元与公平价值体现在学校对不同成员、不同利益集体、不同意见平等相待,并提供一个彼此平等对话、交流、商谈、乃至思想论争的环境。对于少数民族大学生而言,参加学生组织、参与课外活动,是加深他们对新的文化环境的认同的有效措施。学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体,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活动的生力军。高校应积极引导创办关于民族文化传统的社团、开展弘扬民族文化的活动,以吸引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参与。如此,既能培养学生的领导才能,又有助于校园文化建设。
(2)体现对个体成长的关怀。“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使人成为他自己,变成他自己”[4]。在这一意义上,教育公平的本质也就在于实践富于人性的个性化教育。教育公平要求人们为那些能力各异的学生提供适合其需要的学习机会,促使其天赋、才能获得充分的发展。换言之,只有承认差异、适应差异的公平才是真正的公平,而完全一致地对待具有不同个性差异的学生,表面上的公平,实质上是不公平。因此,公平发展只有在适应每一个人的个性差异的时候,才不至于导致划一主义,不至于使公平变成一纸空文[1](P47)。对于少数民族学生而言,由于其独特的生理、心理特点及文化“烙印”,要求学校给予更多的关注,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个性化教育。
3.多元文化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1)培养教师实施多元文化教学的能力。教师是多元文化教育能否成功的关键,教师对学生的期望、课堂驾驭能力、与学生交流的程度和技巧无一不深深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一个教师是否具备民族文化的基本知识,并能自我觉察是否对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赋予不同的期望与态度,直接影响到少数民族大学生能否真正享有教育公平。许多被调查的对象都谈到教师对自己的影响很大,教师如果在课堂上与学生有较多交流,既能引导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又能培养其民族自豪感。
(2)培养学生的多元文化意识。少数民族学生从小接受本民族文化、习俗的熏陶和影响,意识中都带有本民族文化模式和价值观念的烙印。进入大学之后,环境的差异使得他们在课程学习、人际交往中产生种种不适应。一方面少数民族大学生强烈的民族意识是造成他们与汉族大学生之间交往障碍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非民族高校的汉族大学生缺乏对交往对象民族身份的关注,或存在各种各样的顾虑,加剧了少数民族学生为新环境中人际关系难处理而烦恼,造成人际交往方面的心理冲突。这容易使他们将自己的交际圈局限在本民族的学生中。因此,培养包括汉族学生在内的高校学生多元文化意识及跨文化交往能力的任务不仅重要而且紧迫,这既是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要途径。
[参考文献]
[1]杨春梅.试析高等教育课程中的公平[J].江苏高教,2005(2):46.
[2][美]詹姆斯•科尔曼.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A].何瑾,张人杰译.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183.
[3][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2.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生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01-102.
发贴者 德国内蒙古人 时间: 上午4:04